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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楚暮看著我,冷冷地冒出三個字:“不認得。”
然後,他低下身子,從地上把那些東西重新撿拾起來,開始繼續他的牌局。
屈辱讓我差不多想去死了。好,不認得。不認得就不認得,周楚暮,從此我們橋歸橋,路歸路,誰也不要再招惹誰。
我腳步匆促地走在大街上,耳朵卻還是靈敏地豎著,我希望可以聽見周楚暮追出來的聲音,聽驕傲的他跟我解釋,那些都是氣話。我們依然是相親相愛的小愛人。聽他跟我保證,他不會再賭,他會好好待我,直到天長地久。
然而這一次,他真的沒有追過來。儘管在我心裡,無比渴望他這樣做。我一邊跑一邊慢慢感到絕望,曾經我認為世界上沒有任何事是不能改變的,無論你想得到什麼東西只要一心堅持便能得償所願,可是現在我明白,我無法改變周楚暮,周楚暮也無法改變我。我們終是生活在兩個世界裡的人,就像飛鳥與魚,在海天交錯的一瞬間相愛,卻到底不能生活在一起。
只是,我知道我捨不得他。我也知道,他捨不得我。
我在家睡了一整天。
於根海沒回過家,她不過問我。
我沒人管,沒人理。失去了周楚暮的愛,我又做回那個看似擁有天下實際一無所有的林枳。
哦不過,只要我回到學校,我還有田丁丁。她看出我的不快樂,卻並沒有逼問我什麼。只是在課間的時候替我端了杯熱水,放到我桌上,笑了笑,繼續看書。
“謝謝。”過了好久,我終於對她說。
“怎麼,你們吵架了?”
我搖搖頭。
“你……別再跟他在一起了。”她的表情看上去很奇怪,“他對你,不是真心的。”
我不喜歡聽到田丁丁這麼評價他,真心不真心,只有我能說了算,於是我問她:“丁丁,你說,我是不是應該去找他?”
但田丁丁接下來吐出來的話卻讓我差一點就暈了過去,她說:“星期五下午,我在車站,看到他和一個女生在一起。”
這真的是一件我極度假不願意聽到的事。以我對周楚暮的瞭解,這件事,起碼存在百分之八十的可信度。然而雖然我氣得心間發顫,卻還是用我最後一絲殘存的風度,微笑著對田丁丁說:“你一定是看錯人了。”
“絕對沒有看錯人!”田丁丁賭咒發誓般地說,“絕對沒看錯,因為他還,他還……”
“他還怎麼?”我好奇地問。
田丁丁的臉卻一下從緋紅轉成煞白,驚慌失措地看了我一眼,一扭頭跑出了教室。
我吁了一口氣。也好。雖然我也很好奇“他還”幹了些什麼,但是,此刻對我更重要的一點是,我不能在田丁丁面前失去我的驕傲。
而且,我也不能去問周楚暮,他說過了,不認識我,我有什麼資格去質問他到底跟誰在一起HAPPY呢?
那些天,我過得不是一般的差。我不能拒絕內心的思念,卻也不能放棄自己的驕傲。我只能想到一個字來形容我自己——賤。這個字,更加把我逼到了非去找他不可的地步。
那天晚上,為了迎接教學檢查,高二全年級的班主任要到年級組辦公室開會。根據我的經驗,這樣的會議,少則兩個鐘頭,多則一整晚。換句話說,只要在會議結束之前趕回教室,我會有至少兩個鐘頭的活動時間。
我算了算,從這裡到“算了”,跑步的話,來回需要一個小時出頭。
也就是說,我還有一個小時可以質問周楚暮,田丁丁對我說的一切是否屬實。
足夠了。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我還是在最後一節自習課留條給田丁丁,讓她幫我留意著,有什麼情況就通風報信。
我萬萬沒想到的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