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接機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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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最後成為教授實驗室裡最底層的一個小雜工,何群僅僅用了兩年。
等到大二結束了,大家都爭先恐後地往各大教授實驗室裡擠,拿著實驗室正式員工卡的何群才發現,或許……自己的狗屎運還在。
何群嘴笨卻極有自知之明,以他的資質,踏踏實實做好自己的雜工工作。等到四年大學畢業,帶著“辛普森實驗室”的工作履歷,頂著伯克利畢業生的頭銜光榮回國,然後在國內某高校或研究所找個體面的工作,這應該是他最完美的人生軌跡了……直到辛普森教授找到了他。
“何,你是我親手帶進實驗室的,我知道你是個好孩子,所以……”教授調皮地眨了眨眼,“有沒有興趣做研究員助理,哦,準確地說,是一位實習研究員的助理。”
“你的薪資我可以按照正式研究員助理的八折給你,而且在你未來的履歷上,可以正式寫上辛普森實驗室研究員助理的經歷,我會給你簽名。”
天降餡餅!
如果說辛普森實驗室雜工的工作經歷可以讓他進入國內普通高校任職,那研究員助理,可以直接把普通高校替換成國內著名高校,甚至努力一把華清燕大也不是沒想頭的!
“好……好的,教授,我……我一定努力學習,天天向上,刻苦用功,做一個好的助理!”哪怕他平時三棍子打不出一個屁來,這時候也激動地說了一連串話來表決心。
何群成為研究員助理後的第一項任務,去機場接自己未來的研究員。
拿到這位研究員照片的第一反應是“帥”,“真帥”。第二反應,不對啊,這研究員這麼看起來這麼面嫩,長得跟剛進大學的小年輕似的。
何群本想著拿照片讓辛普森教授再確認一下,但他嘗試張了兩次口,都被其他人打斷了,這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他還沒三呢,就已經竭了。於是何群決定到了機場再說,反正教授給了研究員的名字和航班號。
這個研究員叫林易,和他一樣是個華國人,一個亞裔在一群金髮碧眼的外國人之間還是很好認的,自己把他的名字用寫得大大的,應該沒什麼問題。
如果這樣也不行,他還做了第二手準備,將請求機場廣播尋人的話寫在一張小紙條上,實在找不到人了,他就到服務檯,將小紙條遞給他們,完美!
早晨五點多,只有一班公交到機場。月初的時候,因為地鐵動工,規劃圖沿線的馬路被圍了一半,說要建造當今世界上速度最快的現代化地鐵。地鐵快不快何群是不知道,他只知道這老的公交站被圍起來了,他得多走一公里去新設立的臨時公交站坐車。
緊趕慢趕趕上第一班公交,約莫在公交車上晃了一個多小時,他終於到達了舊金山國際機場。這時候離航班到達還有半個多小時。
何群半個身子靠著護欄,又開始重複低頭看手錶的動作。一邊看手錶一邊在心裡機械得默唸自己的自我介紹草稿,“我是辛普森實驗室的員工,我叫何群。我是辛普森實驗室的員工,我叫何群……”
“你好,請問……”突然何群只感覺自己的肩膀被人輕輕拍了一下,他腦子還未思考,嘴巴已經張開了,“我是辛普森實驗室的員工,我叫何群!”
很好!說出來了!他說出來了!不對!何群下意識地往後一縮,警惕地抬起頭來。
只見一個年輕男人站在他面前,這人很高,五官凌厲立體,肩膀極挺,上身穿著一件黑色高領毛衣,外頭罩著寬大的灰色格子大衣,下面一條黑色呢料長褲並同色系馬丁靴,顯得雙腿筆直修長。
帥!但神情好像有點尷尬,帥哥的手保持著拍他肩膀的樣子,似乎有些僵硬。
何群嚥了咽口水,心裡隱隱有了那麼點不好的預兆。
“你好,我是林易,你是來接我的吧?”帥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