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理由強大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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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班的地方,離這遠不遠?”黃傑問道。
“不遠,不到五公里。”
“你打車豈不是更方便,我的車是電動車,而且並不是每天都有時間。”
“那咱們按次結算,每次50,只接下班,咱們每次都提前半小時電話確認。你要是同意的話,傍晚的時候就送我去上班,認一下地方,以後你只接就行。”
“行,咱們先認一下路,要是沒有時間去接你,我會提前告訴你的。”黃傑考慮了一會兒,還是答應了下來。兩人互相儲存了對方的聯絡方式。
反正只是接人下班,又不做違法的事,有錢還是要賺的,送外賣想掙五十塊錢,最少需要兩個小時。
也不知道用這些錢還款能不能有利於解除神魂烙印,即使不能,每月1500的額外收入,用來交房租也是好的。
黃傑是吃過晚飯後去送人的,王曼變化很大,下午見面還是素面,晚上的時候就差點認不出來了。
妝化的很重,穿著更加清涼,香水味也是特別的重。
在一家大型夜店後門,很多小姐姐陸陸續續走了進去,王曼從電動車下來道:“大哥,凌晨1點你在這兒等我,要是時間有變化,我給你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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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傑有點發懵,我了個去,自己這是接了個什麼活?!算了,自己只是接送一下,掙個路費。
正要開車走人的時候,聽到一個姑娘對王曼道“蔓蔓,你這是又找到新靠山了,那位大哥,看起來真壯,有時間也給我介紹一下唄。”
害得黃傑一個走神,差點把車騎到馬路牙子上。
回家和田小牛說了這件事,田小牛給的建議這活能幹,不過不能和這些姑娘有太多往來,這些人乾的活可不是什麼好路數。
“大哥,按你說的,我琢磨這個姑娘每天讓你去接,就是想讓她接觸的人知道,她也是有靠山的。就是狐假虎威,看中的是哥你這183的大個子。”田小牛最後總結道。
其實田小牛還真說對了,王曼大學畢業後,雖然一直在夜店上班,可還算是比較自愛的姑娘,一直堅持賣藝不賣身的那種。
可工作環境就是這樣,總會遇到一些麻煩,最近有個領班一直在糾纏她,想和她做朋友,另外也有一個小混混也想充當她的保護人。
她可是清楚的知道,這些可都不是啥好人,同事中被她們禍禍的就不止一兩個人。
她準備拿到本月工資,就準備回老家找個正式的工作好好上班。
另外自從和黃傑成了鄰居後,透過觀察,這個高高大大的男人和那個小胖子都是個老實人。兩人早出晚歸的送外賣,這沒有啥好丟人的。
讓那個高個男人短時間接自己下班,可以讓自己在拿到工資之前更安全一些。
恰好今天遇到就和對方說了這事,對方猶豫一下還是同意了,看來是個真缺錢的主。
:()穿越首都送外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