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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晴在花轎裡也是流淚不止,都說別離最苦,信焉!
到得馮家,一番喧囂,跟小姑三丫頭拜完堂,領入洞房,眾人被讓入席吃酒,屋裡只剩下三丫頭陪著,方晴才算歇口氣。
當下掀了紅蓋頭,三丫頭竟是比方晴更羞澀的,倆人先是相對無言,又都噗嗤笑了。
折騰了半天,都餓了,倆人對面坐下吃東西。小炕桌上本來備下的子孫餑餑按照慣例是半生的,這會子馮璋不在,很多環節也就省了,這餑餑就被擱在那,姑嫂倆人吃的是饅頭、幾碗席面菜。
三丫頭是個懂事的,一個勁兒地讓方晴:「嫂子你吃塊肉,昨兒我看著蒸的,蒸了好幾個時辰呢,稀爛稀爛的。」
方晴笑著說「好」,心說三丫頭還是孩子呢,卻不想自己也只比三丫頭大一歲。
二人吃過飯,又過了陣子,想是外面席散了,進來些嬸子大娘嫂子大姑小姑們,還有妗子姑姑之類親戚女眷,人多得屋子裡簡直裝不下。方晴被指引著挨個叫了人,得了長輩的見面禮,又鬧哄一陣子,也便散了。本地習俗,拜堂是正午,所以眾人散了,冬天的太陽還沒落山呢。
第15章 鄉下小媳婦
如此,方晴便開始了馮家媳婦的日子。
馮家足有三四十口人,祖母還健在,下面父輩兄弟五人,堂兄弟十三個,姐妹五個,兄弟們有些已經成親,姐妹也嫁走了三個,下面孩子又有若干,這麼一大家子方晴過了好些天才完全認清。
馮家是農戶,日子比方家過得要清苦些。
「地主家也沒有餘糧」在這個時代也並不全是虛言。並不像後世宣傳的那樣,是個地主就日日大魚大肉。普通的小地主日常也是常吃粗糧的。
方家有地,方守仁賺些束脩,更兼本也有些積蓄,人口又少,所以日子過得寬裕,吃得起細米白麵。
馮家連地主都不算,只是個富裕些的農戶,人口又多,即便有些好的也先緊著老人,次及孩子,媳婦們是吃的最差的,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至少有三百日是吃棒子麵兒。
上頓棒子麵下頓棒子麵地吃著,方晴覺得嗓子都拉粗了。
不只吃食上粗糙,活計也多。
方晴嫁過來時是冬天,農閒時刻,還不怎麼覺得。到開了春,男人們都下地,女人們就擔負起所有家事,灑掃庭除不算,餵牲畜,打掃牲畜圈舍等等都是女人來幹。
這樣的大家庭,這樣的生活環境,這樣的生活習慣,再加上當媳婦與在父母身邊當姑娘不同,方晴少不得一一適應。
這時候方晴的堅韌就顯了出來,並不嬌氣叫苦,不曾做過的,一樣一樣學著做。即便開頭做得不好,但做得多了,自然也就像模像樣了——就像世間絕大多數事情一樣,拼的是手熟,而不是天賦。
其實馮家人真還沒難為方晴。
一則是方晴是先生家的女兒,自小讀書識字,並沒做過這些活兒,總要擔待些;另一個不能說出口的就是——馮璋始終沒有回來。
再者說,方晴雖不是軟糯的脾氣,卻也不是個愛掐尖好勝的,人有些疏離,卻又客氣,讓人挑不出什麼理去。或者因為馮璋不在,方晴便始終覺得在馮家是客居,便更多兩分忍讓。
雖偶爾有一兩個妯娌什麼的說話帶刺,方晴也只裝愚。跟她們有什麼好爭的?讓她們佔個口頭的上風又如何?多幹點活,受點小氣,不是大事兒。
方晴打交道最多的是婆婆、小姑和兄弟媳婦,一則是至親,一則是住在一個院子裡。至於公公,問個安、盛個飯的事,公公和兒媳婦要避諱。小叔子見的更少,是個靦腆的年輕人。
婆婆馮五奶奶是個精明人,並不像很多婆婆那樣把自己年輕時候受的苦轉嫁到媳婦身上。或許也因著馮璋在婚禮時沒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