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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上個月。之前水務事業部有個專案找的他們做了一部分工程的分包,後來工程驗收透過了但是款項一直沒和他們結清的,再後來李建彬被楊聚強炒了,水務事業部一直沒有新的總經理上任,付款的事情就一直拖著了。他們來公司要錢要了幾次,每一次楊聚強都找藉口不給,他們實在受不了就一怒之下做出了這一出。”
我聽到這一出確實蠻像楊聚強會做出來的事情,便回覆道:“這很楊聚強,只不過這件事情怎麼都沒聽到什麼動靜呢?”
“當然是楊聚強想辦法把這件事情壓下去了啊。”那邊的回覆一點也沒讓我感到意外。
不過看到這個照片我突然想到,如果我能利用這個照片,把這個事情炒大,讓楊聚強疲於應付這件事情,說不定他的精力放到這邊就把我和李建彬對他勞動仲裁的事情給放一邊了。
不過即使沒有這一次勞動仲裁的事情,就他給我發律師函一事,我都是很有興趣把這事情搞大的。
但是要怎麼把這事情搞大,可能要好好研究一番了。畢竟楊聚強用拖字決來賴賬是合法的,我利用別的事件讓他來焦頭爛額也是合法的。
想到了這裡,我給李建彬去了一個電話:“現在忙不忙?有事問你。。”
“饒律師,有什麼就說吧。”他現在有求於我自然對我是很客氣的。
“我現在發一張照片給你,你看看上面的人你認識嗎?”說完我透過微信把剛剛獲取的照片給他發了過去。
過了一會兒,李建彬才說道:“這個照片你是從哪裡搞來的?”
“你別管這個照片我是怎麼來的,你就說上面的人你認不認識。”我打斷他。
“哦,我只認識最左邊的那一個,龍兵。我被楊聚強趕走之前天一應該還要給他一筆一百多萬的工程款,但是我被趕走之後聽說天一一直在拖著不付那筆錢。”李建彬說道。
“那你現在可以聯絡上這個龍兵嗎?”我問道。
“聯絡是可以聯絡上,只不過饒律師要聯絡他的目的是?對我們的案子有幫助嗎?”李建彬不解地問道。
“你只管去聯絡,山人自有妙計。”我做了一個故作高深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