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不予批捕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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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你知道你是因為什麼原因進來的嗎?”警察的語氣很嚴厲,也許這是他們審訊的時候的慣用語氣吧。
“不清楚,我不知道自己違反哪一條法律了。”我一邊搖頭一邊說道。
“那我問你,我們發現你的時候,你在保安崗亭裡面做什麼?”警察繼續追問。
“那個時候我再問裡面保安物業公司有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有沒有和他買社保,他告訴我都沒有,我就告訴他根據相關法律,他可以向物業公司索取什麼樣的賠償。你們到的時候我正在根據他的實際情況給他算賠償的大概數額。”我很肯定自己當時在做的事情是完全合法的,所以我大大方方地說了出來。
“那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作為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發現了違法的事情難道應該裝聾作啞?發現有公民的合法權利被侵犯難道不應該告訴他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我反問那兩個警察道。
“你這麼做當然可以,但是你為什麼要在保安上班的時間去到他們崗亭裡面?還去了那麼多的崗亭。”
“他們下班了我也不知道去哪裡找他們啊,上班時間他們都在不同的崗亭裡面,我也只能一個一個崗亭的去找人問啊。”我的回答還顯得自己很委屈。
“那你在物業公司的上班時間影響保安的正常工作,你這就是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警察的口氣突然嚴厲。
“可是我並沒有耽誤他們的具體工作啊,有人出入的時候,我都是在旁邊等著的。”我在解釋自己並沒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意思。
“那你什麼學歷?工作單位在哪裡?”警察可能打算先越過這個問題,換了個話題。
“學歷是碩士研究生,工作單位是湖南華胥律師事務所。”這個問題我如實回答了。
“你還是高學歷人才啊,還是律師啊。”警察感嘆了一句,繼續問道:“那你有什麼別的身份嗎?”
“我是民主黨派。”
聽到我這個回答,兩個警察開始竊竊私語,當然他們說什麼我是聽不清楚的。
“你是哪個民主黨派?”竊竊私語之後,警察對我的態度似乎和善了很多。
“民盟。”
“你看你,你又有學歷、又有正經工作還有政治身份,你怎麼要幹出這種事情呢?還好這兩天你沒有和物業發生衝突,也沒有襲警,要不然給你今天整一個案底那就不好了。”突然之間警察對我的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從兇狠的審訊變成了語重心長的談心。“那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我猜想我民主黨派成員的身份可能讓他們感到棘手,但是我決定給雙方各自一個臺階下,於是說道:“雖然我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做事情還是要注意方式方法。我應該換一個方式給保安普及勞動法的常識。”
兩個警察商量了一下,就叫我過去看筆錄是否有問題,如果沒問題就簽字按手印,最終給了我一個不予批捕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