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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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會底層的人的月薪只有幾百左右,稍好一點上千。
其實,李則天的父母要比很多窮人區的人賺的錢更多,李承志是編輯,蕭芷璇是初中音樂老師,兩人的工資都超過了1500港幣。但是要知道,他們能夠將李則天培養成一個哈佛大學音樂系的學生,花費也是巨大。眾所知周,學音樂十分花錢,各種樂器都瞭解,哪怕買不起,也得要租下來。誠然,李則天的母親是音樂老師,但公器私用,必遭人非議,何況蕭芷璇還是一個大陸人!
李則天離開寶麗金唱片公司之後,到了一家餐廳美美的吃了一頓好的。完了之後,他又去商場逛了一圈,替父親李承志買了一隻派克鋼筆,替母親蕭芷璇買了一雙高跟鞋,大抵花掉了三千港幣。
一轉眼,一萬港幣,十去其三,但是李則天一點也不心疼,如果有錢,他願意買更貴的!現在才8月3號,李則天非常自信,他在哈佛大學開學之前可以賺夠自己的學雜費!
傍晚,夕陽西下,金色的餘暉照耀在李則天的身上,如同披上了一件金紗。
母親蕭芷璇比李則天早回來一步,此刻正在廚房準備晚餐。
李則天一進門,蕭芷璇就注意到了他的手上拎著一個袋子。
“買東西了?”
“是的,媽。給你買了雙鞋!”
李則天說著,將裝鞋的盒子取了出來,然後擺在桌子上。
蕭芷璇看到包裝盒上的英文,不由一驚!
“salvatore…ferragamo,菲拉格慕!你怎麼買這麼貴的鞋子!!!”
菲拉格慕被譽為是義大利的女鞋王國,風格華貴典雅,實用性和款式並重,以傳統手工設計和款式新穎譽滿全球。每個女人都向往自己有一雙漂亮的高跟鞋,蕭芷璇雖然沒有買過這種鞋子,但她顯然對菲拉格慕品牌有所瞭解!
李則天將手裡頭的合同遞給她,一邊說:“這是我與寶麗金唱片公司簽署的合同,我寫了一首歌賣給他們,賺了一萬港幣,同時還有詞曲版稅。以往都是你們給我買東西,我現在賺錢了,當然要給你們買禮物!你的禮物是這雙菲拉格慕高跟鞋,爸的禮物是一支派克鋼筆。”
“可是,沒必要買這麼貴的啊!”蕭芷璇搖搖頭,有點心疼錢。
“你們辛辛苦苦將我養大,這點錢算得了什麼!!!我以後還會給你們買更好的東西,讓你們住大房子,開好車,有僕人伺候!”李則天的腦海中有著原先身體主人的記憶,當記憶與他融合,他們兩人根本不分彼此了,蕭芷璇和李承志就是他的親父母。李則天的話真情流露,沒有絲毫虛假。
蕭芷璇聞言,眼眶微紅,溼潤,心裡感動不已。
她小心翼翼的將鞋子放進了櫃子裡,珍藏好,這是兒子的禮物,一定要在重要的時候才穿。
“兒子,你休息,我去做飯。”
“我來幫你洗菜!”
……
李承志今晚加班,晚上9點鐘才回來。
“吃晚飯了嗎?”蕭芷璇一邊問,一邊幫丈夫脫掉西裝。
“在公司吃了。”李承志回答道,換上了一雙拖鞋。
“你怎麼了?工作不順心?”蕭芷璇問道。
“沒什麼……”
李承志搖搖頭,走進大廳,一屁股坐在沙發上。
“還沒什麼,你看你,心情不快全都寫在臉上了。說吧,到底怎麼了?”蕭芷璇微蹙眉頭,問道。
李承志微微一嘆,說道:“你知道的,我們是大陸人,來香港只有一年多,受人排擠很是正常。我們報社打算開通偵探小說專欄,吸引更多人來購買報紙。這事一開始是我負責的,為此,我花費了很多時間仔細研究了香港比較出色的偵探小說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