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心裡頭裝著老百姓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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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鋼想到這裡,說話的聲音就變得有點嚴厲,“這種明顯帶有政治目的的事情,我又不在眉山,更不在現場,我怎麼給你下指示?
真是亂彈琴!
你要配合市委領導,先搞清楚市委的目的再說!
我都不知道就你這種業務水平,怎麼在眉山縣政法委幹了這麼多年的書記?
難怪眉山市目前的政法形勢危機四伏了,瞧瞧你這個政治素質吧!”
這種批評指責對於胡蕭山來說,實在是太常見了,每天都會有,一天好幾次。
雖然胡蕭山和肖鋼兩人相處時間很短,但在肖鋼的跋扈作風之下,政法委已經成為了肖鋼的一言堂。
而胡蕭山也習慣了肖鋼的罵罵咧咧的做派。
他面無表情地掛了電話,又撥通了市委副書記李懷節的電話,向他請示,這個責任定性的問題。
李懷節不是胡蕭山,雖然責任定性這個事情明顯是政法委分內的事,現在胡蕭山就是在轉嫁責任,不敢擔當,但眼下真不是計較這個的時候。
“胡蕭山同志,既然律師是受我們政法委委託的,我們就應該相信律師的法律水平和業務能力。
如果市人民醫院對賠償認定不服,可以去人民法院尋求主張嘛!
這是你們政法委應該有的政治立場和政治站位,安撫好死者家屬,賠償金額合理合法,對社會、對廣大老百姓要有個交代才行!
好了,加快處理速度,下班之前衛計委和衛生局是要拿出事件處理報告交給市委的。”
胡蕭山苦笑一聲,半是解釋半是牢騷地說道:“懷節書記,這是肖鋼書記給我的指示,請示市委領導的政治目的,配合市委領導的行動。
好了,現在有了市委領導的明確指示,下面的事情就好做多了!”
結束通話電話之後,胡蕭山對人民醫院的這名辦公室主任說道:“根據市委領導的指示,我們政法委透過對案情的仔細研究後認為,人民醫院有義務對死者家屬進行賠償。
賠償的金額,就按照我們的援助律師給出的建議。
如果人民醫院認為,這筆賠償金太多了不適當,市委領導的意思很直接,請你們去市人民法院告!
但是,今天,現在,你們醫院必須按照律師給出的賠償標準達成賠償協議!”
醫院的辦公室主任也是個執拗的性子,他一聽,政法委的副書記對他們下達了行政命令,當時就老大不服氣。
他梗著脖子問胡蕭山:“胡書記,我們去法院告誰?總要有個主體吧?”
胡蕭山本來想說你們隨便告好了,但再一想,這未嘗不能給肖鋼找點小麻煩,就直接說道:“告我啊!政法委的副書記胡蕭山,受市委領導委託前來監督調解這個事情的賠償事項,你們當然可以告我!
但,那是你們賠償之後的事情了。
現在,根據我們的援助律師擬定的賠償協議,簽字吧?!”
在市委市政法委的雙重重壓下,人民醫院很快和死者家屬達成了賠償協議。
賠償協議中,喪葬費是元,3594元的當地平均工資,按半年算;
死亡賠償金按照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年平均工資, 元,按20年算,是元;
精神損害撫慰金,按重大過錯情形算,是8萬元。
總計金額元。
但死者的自殺行為確實為不可預見,屬於完全民事能力人故意自殺,完全符合責任減輕情形,院方承擔50%責任。
死者家屬實際獲得的賠償金額是元。
在律師計算出這個賠償金額並念給死者家屬聽時,胡蕭山特意觀察了家屬的神情。
他發現,這個男子的精神狀態明顯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