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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間與事件都含糊。
因他提及黃逸梵1939年去新加坡,後文接著便是1946年回國,使我一直錯以為這期間張愛玲與母親是不可能見面的。
然而也曾產生過一次懷疑,就是張愛玲1976年出版散文集《張看》時在自序裡寫過——她在港大時,有一次炎櫻說她爸爸有一位朋友在香港,請看電影,拉著愛玲一起去。那朋友是個帕西人,原本只買了兩張票預備自己和炎櫻看的,見到張愛玲,立刻窘起來,把票塞在炎櫻手裡,又將一包煎麵包一併塞給她們,便轉過身匆匆地走了。愛玲心裡很不是滋味,看著電影,不知所云,吃著麵包,也如同嚼蠟。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學歲月(8)
後來炎櫻給她講起了那帕西人的故事,說她小時候住在香港,有個鄰居麥唐納太太,嫁過幾次,有許多孩子,同這帕西人認識,鬧著要給他做媒,硬要把大女兒宓妮嫁給他。帕西人也願意,可是宓妮不願意,宓妮那時只15歲,還在讀書。她媽媽騎在她身上打,硬逼著嫁了過去。22歲就離了。
愛玲立刻想起媽媽來——也是被迫結婚的,也是一有可能就離了婚。
後來她終於見到了那個宓妮,是在一間廣東茶樓,宓妮請炎櫻吃飯,她做陪。第一次吃到擱糖的*茶,清苦、甜香。她看著宓妮,想著她和媽媽相同的身世,不自覺地從她的臉上讀到了媽媽的輪廓,一樣的高鼻深目,薄嘴唇。她著迷地看著,十分傾慕,一頓飯吃完了,仍然覺得像。
她寫道:“炎櫻見過我母親,我後來問她是不是像,她也說‘是同一個典型’,大概沒有我覺得像。”
——當時我覺得奇怪,炎櫻是什麼時候見到她母親的呢?直到看了1984年8月3日香港《明報》刊出《傾城之戀》上片特輯,見到張愛玲寫在《傾城之戀》公映前夕的一封簡訊,才恍然大悟——
“珍珠港那年的夏天,香港還是遠東的里維拉,尤其因為法國的里維拉正在二次大戰中。港大放暑假,我常到淺水灣飯店去看我母親,她在上海跟幾個牌友結伴同來香港小住,此後分頭去新加坡、河內、有兩個留在香港,就此同居了。香港陷落後,我每隔十天半月遠道步行去看他們,打聽有沒有船到上海。他們倆本人予我的印象並不深。寫《傾城之戀》的動機——至少大致是他們的故事——我想是因為他們是熟人之間受港戰影響最大的。有些得意的句子,如火線上的淺水灣飯店大廳像地毯掛著撲打灰塵,‘拍拍打打’,至少也還記得寫到這裡的*與滿足,雖然有許多情節已經早忘了。這些年了,還有人喜愛這篇小說,我實在感激。”
這裡藏頭露尾地寫著“她在上海跟幾個牌友同來香港小住,此後分頭去新加坡、河內”,這“幾個牌友”裡必也有那位男朋友;黃逸梵是從香港去的新加坡,而不是自上海出發;是珍珠港那年也即1941年出國,而不是張子靜說的1939年——當然也有可能她1939年去新加坡,又回來了,這年又去。不過那時候交通沒這麼容易,應該不會在短期內來來去去。還有一種可能是張愛玲記錯時間,因為下意識地絕記憶。
張愛玲對這段往事諱莫如深,有兩種可能,最合理的一種自然是古老禮儀中,子女對母親的情事自當三緘其口,非禮勿言;另一種猜測則是張愛玲在骨子裡大概還是認定從一而終這件事,所以她一方面贊成母親離婚,另一方面卻又不以母親的男朋友為然,為了迴避這個,甚至連母親赴港小住這段事也不提。
然而大家閨秀的矜持,理當如此。倒是張子靜多年後揭穿這件事,雖然對後世“張迷”的考證有益,卻似乎是不大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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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張愛玲的文字來形容張愛玲的文風,最好的比喻莫過於“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
“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