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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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打扮的人在街頭搖頭晃腦地賣弄著憂鬱和音樂,他身後的商店玻璃一天要映出一萬張人類的臉。巨大的廣告牌跳動的秒數足夠買下一個流浪漢的十輩子,都市讓人流連忘返,都市讓人萬劫不復。
傑森正站在哥譚大學的校門口,被地攤熱狗裡的辣醬辣得瘋狂灌冰水。有的女孩會在路過他之前多看兩眼,嗨,帥哥就是用來看的,路人女孩那麼想。在猶豫著上前要電話時,剛才還站在路口大口喝水的黑髮青年不見了蹤影。
真要命。傑森拉了拉他肩上的揹包,往大學裡走去,他悠哉悠哉地路過林蔭道、草坪和揹負著某某某建築大師名號的奇怪大樓,唯有在路過圖書館的時候,他不免咋了咋舌。
他長相英俊,眉目間是藏不住的桀驁狂氣,但勝在——年輕,單論年紀,甚至正處於按一般人生軌跡中的學術深造階段。當然,現在不是談論意外的時候,他過來只是為了找人。
有時候,你不得不承認人總有合適做和不適合做的事情,就像當你需要到哥譚大學找掛職教授這種事,就不適合用普通幫派的手段。上門問話?打暈了綁到基地?笑死,他又不是達米安那個刺客老媽。於是傑森非常正常地穿了一身普通的衣服,背了個在大學生中流行的揹包,沒有一點意外地進入學校……然後在大樓走廊裡對著那一排“哥譚知名校友”中的某個富豪現場嗤之以鼻。
“您好?”帶路的學生轉過頭,迷惑地看著那個穿著連帽衫的青年:“霍伯教授的辦公室就在這……過會下課他應該會過來一趟。”
“哦,非常感謝。”傑森說。
當然沒人會對他的行為有意見,雖然人人都愛布魯斯韋恩……的臉,但看不起他作風的人可海了去了,也不是沒人一邊愛著他的臉一邊嫌棄他這個人的。
拉瑟福德·霍伯教授,在哥譚大學當教授,領域是經融,在平平無奇的一天裡,接到了一封來訪的郵件……然而訪客不是他的學生、同事、老友或者準備找他探討問題的業內人士,而是位……社會人士。
在和這位教授進行寒暄、套話之前,他用舌頭頂了頂口腔。
根據現有的調查,洛夫頓齊是個人渣不假,但是——你猜怎麼著,他的社會風評實在是太好了!很多人都認為這是個翩翩有禮,善良又溫和的紳士,平易近人,和人交朋友從來不在乎對方是什麼背景,這層好名聲讓一切都沉到了最底下。
領著他進門的教授看上去莫約四十上下,有著一頭紅髮,頰髭也是紅的,穿著一件條紋襯衫,領帶打得規規矩矩。
他請這位年輕人先坐下,然後自己從櫃子裡找出了兩個塑膠杯,倒了一杯推過去。
“洛夫頓齊?”他說,沒有掩飾驚訝,但比預計的要平靜:“哦……是他,我記得這個人。”
霍伯教授有個習慣,他在思考的時候,通常會自言自語,“是嗎……我以為我已經忘記了,不過確實,他給我的印象相當深刻……”
啊哈,看起來沒找錯。傑森
想,“聽說您和他有過矛盾。”
一個在表面上無可挑剔、又平易近人的傢伙,又怎麼會和人有衝突呢?不知情的人大可以用規律來敷衍——“不可能要求人人都會喜歡某個人,總有人不喜歡他,這很正常”……只是,真理也不總能恰好適用。
那麼只有一個可能了,這位教授發現了洛夫頓齊的本質。又或者說,至少與他的利益相互衝突,所以才惹得他和這位教授有所不和。
教授還算是個不錯的人,他沒問傑森為什麼打聽這個,也不在乎被佔用時間。嗨,談談往事而已,於是他就對傑森講了關於洛夫頓齊的幾樁回憶。
“一開始,這確實是個優秀的年輕人。”他回憶到。辦公室窗幾明淨,遠遠能看到樓下花壇裡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