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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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回去,千萬別弄壞了。”
婉零繞過李傑走出門去,突然婉零回頭說:“李傑,我再也不想見到你這張假惺惺的臉,讓人噁心。”說完,攙扶著樂樂出了酒吧。
婉零知道,如果樂樂是清醒的,這件事絕對不會這麼簡單就過去,以樂樂的性格,絕對會把李傑罵得狗血淋頭的。
李傑嘴角抽搐著,終究是沒說出什麼話。
服務員收起手絹,小心的放到盒子裡保管,李傑笑問:“我可以把手絹贖回來嗎?”
服務員搖頭,說:“對不起,先生,只能那位小姐自己回來贖。”
李傑還想再說什麼,卻見另一個服務員把裝手絹的盒子端走了,李傑心裡疑惑,這手絹有那麼貴重嗎?怎麼可以抵得上好幾百的酒錢呢?
終究是想不出什麼結果,李傑走進酒吧裡面。
婉零出了酒吧門口,直接打車去樂樂家,樂樂醉了,早些把她送回家休息的好。而且她還著急回去把手絹贖回來呢,婉零心裡也疑惑,為什麼手絹可以抵押呢?而不是手機或者其他什麼貴重物品。
婉零本來是要問的,結果李傑的意外出現,氣的她都忘記了。
樂樂媽見樂樂喝醉了,很擔心,拉著婉零的手問東問西,婉零半真半假的搪塞過去了,她不想讓樂樂媽太擔心。
出了樂樂家,婉零急忙趕回家取錢,儘早贖回手絹。
拿了銀、行、卡,婉零直接趕往天明酒吧。
她氣喘吁吁的衝到了吧檯,把銀、行、卡拍到吧檯,上氣不接下氣的說:“我…我…要…贖回…手…絹。”
服務員並沒有接過銀、行、卡,而是微笑問:“這位小姐,我家老闆很喜歡那張手絹,請問您可以出售給我們嗎?”
婉零幾乎忘記了喘氣,張著小嘴表情僵硬在臉上,她沒想到對方會提到這樣的要求。
“這位小姐,我們會給您滿意的價錢的。”
婉零回過神,搖頭,說:“抱歉,我不想賣。”婉零眼神堅定,態度決絕。
服務員微笑:“我們老闆說,如果小姐您可以出售手絹,您以後在天明酒吧的消費全部免單,包括您帶的朋友。”
婉零震驚的捂住小嘴,不敢相信,就算這個手絹是討厭鬼家獨自訂做,是絕版的,也不是很值錢吧?再說,討厭鬼家只是華城首富,並不是說很有名的大明星,也不用把手絹收藏起來之類的。
“小姐,您覺得滿意嗎?”
“對不起,我要贖回來,這個手絹對我有很特別的意義。”說什麼都不能賣的,這個手絹承載著她童年最美好的回憶。
服務員有些可惜,“今天您不能贖回去了,我們老闆拿走了,這樣,明天您再來?為了表示歉意,今天給您免單,明天您來直接還給您。”
婉零生氣了,語氣不善:“你們店怎麼可以這樣?買賣不成還要強買嗎?還講不講道理了?我今天就要贖回去,不給不行!”
服務員哭笑,“真對不起,我說的都是真的,您要是想在這裡等到明天,您請便。”服務員不再理會婉零,接著忙他自己的活了。
婉零感覺心裡好像有一座火山就要噴發了,累死累活快速趕到酒吧要贖回自己的東西,結果卻是這樣?真是店大欺客,可就算發火也沒辦法。
婉零反覆勸說自己,最後終於冷靜下來了。
“我明早過來取,要是手絹弄壞了,哼!”
婉零對天明酒吧的印象差到了極點,她發誓以後再也不會到那裡去了。
晚飯過後,樂樂給婉零打來電話。
“婉零,白天謝謝你陪我喝酒,送我回家,以後我們還是最好的姐妹,以後我們還去喝,下次我請你。”
“我們是好姐妹,那麼客氣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