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羨慕。可林當了工人沒多久,就不想幹了。他這人,腦子靈活。但是好勇鬥狠,不安於平穩。總想折騰點什麼。每天上班下班,吃飯睡覺的生活,太無聊了。讓人覺得自己雖然活著,就和死了沒什麼區別。

於是林就辭職,不幹了。要知道。這可是自己砸鐵飯碗啊。林的家裡激烈反對。甚至要把他趕出家門。但是他不在乎。不讓在家待著,那就不待了唄,我出去自謀生路。

林二威離開了工廠,來到了社會上,這才是他認為自由自在的地方。其實他的想法也沒有錯,有時候,他每每從工廠裡下班,拖著一身的油汙和汗泥,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就在想,自己一輩子就這樣了?不甘心,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啊。現實裡,很多人都是這樣的。但是又有多少人,能依然離開那種風吹不著,雨打不著的生活。投入另外一種完全看不到前方光明,只能摸索前進的生活。那是很需要勇氣的,在你有勇氣做出決定之後,剩下的還要看你的運氣。

林一開始,先是做點小買賣,倒騰光碟,衣服鞋帽,小飾品,可以說什麼賺錢,幹什麼。同時跟著一些自己以前認識的朋友。瞎混,吃飯,喝酒,抽菸。打牌,他感覺自由自在,但是呢,什麼事情也沒有起色。他人生的轉折點是在他出來2年以後。那天他接了個活,給人幫忙洗車,因為人多貨多。所以臨時僱他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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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洗車的一位客人,是個女的。無意間在洗車的時候。把一個皮包,忘在了洗車房。林拿到包,發現裡面居然是有一筆鉅款,還有一些合同,紙張。鬼使神差,他居然沒有把錢據為己有,要是平時,他隨手把包一扔,錢往兜裡一裝,就瀟灑去了,先找小哥們們吃頓飯。再買幾件好衣服啥。

當時他居然把包保管好,就等失主來找包。

女人回來的時候,非常著急,其實她是不確定自己的包到底掉在哪裡了。正在一路沿路尋找,當林把包完好無損的交到他手裡的時候。女人非常高興,簡直是又獲重生的那種感覺。非要把包裡的錢全給林,以示答謝。

林也上了勁了。非不要。那拾金不昧,品德高尚的樣子,絕對放在任何時候。都是楷模級別的。此時,人們的心態和做法,都已經有了根本的改變了。間道好東西還給失主?那是以前的事情了。現在,只有錢才是真的。別說撿到的,撿不到還想動手偷呢。

在上世紀60 70年代,可以說,那是道德品質無比高尚的一個時代。

人們的眼神純潔,一心為公,當時有一種地方叫,失物招領處。這個詞也許大家知道。但是從來沒見過吧?就是一個一層的大房子。門也不鎖,裡面擺著長條大桌子,桌子上擺滿了各種失物,都是人們撿到以後。送過來的。小東西有鋼筆,手錶,手套等等。大東西甚至有腳踏車。要知道。腳踏車可是貴重物品。你結婚三大件,聽說過沒?當時裡面有一件就是腳踏車。後來三大件改成了冰箱洗衣機電視機。足以見證,腳踏車是很貴重的。

這被撿來的腳踏車,也沒鎖子,就放在那裡,撿來的鋼筆,也沒人看著,就放在那裡。

人們丟了什麼東西,就自己去失物招領處,看看,看能不能找到自己丟失的東西。但是他們只找自己的東西,丟了手錶的,不會順手拿一根鋼筆,丟了帽子的,不會看沒人,就把腳踏車騎走。這個失物招領處,隨著人們私心的覺醒,慢慢的,也就退出歷史舞臺了。應該說。那時候的中國,中國人,甚至可以說是有人類歷史以來,道德水準最高的時代。可惜,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切都變了。

所以當林這樣的拾金不昧的“大好人”出現在人們面前的時候。那個女人是十分的吃驚的。當時的林還不知道,這個女人可不簡單。他是時任太龍市的市長夫人。手握重權,自從結識了這位市長夫人,他表現的很好,關係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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