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搭夥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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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老四給白微介紹的皮肉生意,到底不穩定,也來不了多少錢,有一搭無一搭的,是長久不了的。 三人心知肚明。 楊子能好好走路的時候,也開春了。三人倒是不約而同地湊到一起,吃了頓飯。 自然而然地,他們也商量起之後要幹什麼營生。 兩男一女,賀老四年長些,又是街上混的,見識到底比這初出茅廬的小兩口多。 他們仨人又都不是踏踏實實出力的料,所以,賀老四提出要幹“仙人跳”時,楊子與白微除了一開始不懂什麼是“仙人跳”之外,他們倆倒並沒有什麼抗拒的意思。 嫌棄什麼呢?也不看看都活到什麼地步,都能把自己賣了換口吃的了!現在,若不是他們自己不夠身強體壯,就是去打家劫舍地搶,他們也不是不想幹,幹不了而已。 這人,端看被逼到什麼份上,逼急了,真真是,整個一個面目全非。怕是他們自己,也無法直視自己如今的樣子吧。 然而現在,說什麼正經生意不正經生意的,太矯情,毫無意義。 能活著才是王道。 這城裡可是越來越亂了。至於他們仨為啥就選這個,主要也是因為這地兒,自古就沒缺過尋芳客,這賣春,本來就是這裡的傳統產業。 別管詩詞歌賦怎麼吹,男人到了這裡來,就極少有不動色心的。 食色性也麼,是本能驅動,也是這地方,莫名地就有這個氛圍。 山清水秀,風暖花香。 笑貧不笑娼,哪怕親生的女兒,也是有可能做這一行,嫡親的哥哥去當龜公,亦不是沒有。 唉,不感慨了,還是繼續講故事。 卻說這三個人吃了這一頓飯,分工明確了,就開始搞錢。 白微負責去街上把妄想一夜風流的外地男客引誘到家,楊子和賀老四伺機而動,誣陷男人欺侮良家婦女,讓男人出錢補償名譽損失。 總之,就是抓住人在他鄉,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花錢買平安的心理而已。 不管你再怎麼不願,出門在外,總是有意少惹事的,特別手裡還有點錢財,破財免災,往往會成為大多數人的選擇。 他們仨,還算是有點偏財吧,哪怕漏洞百出,虛張聲勢得很,可最後,都得了錢了。 對於白微來說,總比讓她真陪男人睡好得多。 之前真是走投無路,萬不得已,如今,即可以不用真睡還能有錢賺,當然好,她又不是真的想當娼妓,骨子裡犯賤。 而且,這個地方,比起北方老家那邊對男女這種事極為嚴肅的態度,這邊真是連說都沒有人願意說。 他們家進進出出的陌生男人,左鄰右舍不是沒看見,但就是,沒有人問一句。 看似極度寬容,可換個角度,又何嘗不是極度冷漠? 白微一開始還為名聲擔心著,可後來,也隱約看出些門道。原來,這地兒,哪怕洗衣婦,挑擔賣酒的女人,撐船的船孃,甚至是養蠶的蠶娘……,偶爾,也是要與出錢的東家春風一度的。 原來啊,原來如此!喜歡黃金年代()黃金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