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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先前那樣,我一路問去,卻一無所獲。
沒人再記得這輛車。
是我判斷錯了,他們沒往這裡來?
竹竿的房子和一條腳踏車地道緊臨著,不能行機動車,所以開車得繞個大圈子才能到。這圈子可以從兩個方向繞,?騎著車兩條路線都走了一遍,一家家小雜貨店超市地問,沒人記得見過這輛車和這兩個人。
我把腳踏車靠在棵行道樹旁,站在地道上方,點起支煙。雨忽地大起來,一滴雨落在菸頭熄了火。我重新點著,往下看。
地道有點偏僻,這會兒沒什麼人經過,半數路燈都滅了,昏暗得很。
遠處有燈慢慢近了,是一輛計程車開進來,停在底下。按理這下面是專走腳踏車和行人的,車不能進。但這是晚上,沒有攝像頭,更沒交警。在我站的地方十米遠有條臺階,直通地道,對打車的人來說是條捷徑。乘客從車上下來,順著臺階往上走。
所以,?可能劉小兵當時也沒繞圈子,直接把竹竿送到了這下面?
不過這下面根本沒店鋪,我該去向誰打聽情況?
我吸了口煙,沿階而下。
十多年前,這裡在規劃中屬於鎮中心區域,為了避免充分發展起來後的交通擁堵,預先建設了人車分流,下面走人和腳踏車,上面走機動車。結果地道建成的時候,鎮領導班子換了,規劃也改了,建設中心移到別處,於是上面的車行道就沒再繼續投資建設。到今天,這兒倒成了個交通遺留問題,地下不能走車,地面的小路被周圍居民搭了許多違章出來也不能走車,拖累得附近的房價都一直上不去,成了處發展滯?不受人待見的角落。
計程車已經調頭開走,地道里除了我,一個人都沒有,空空蕩蕩。
因為只有半數路燈亮著,其中有些還明滅不定,讓地道黯淡陰森。我走進橋洞,雖然這樣淋不到雨,但感覺並沒好多少。這種地方天然能聚集恐怖的氣息,走著走著,就會讓人忍不住回頭去看,身後有沒有別人跟著。
地道的兩側牆是黃色的,很髒。上面有些隨意的塗鴉,應該是在這兒過夜的流浪漢們的作品。我邊走邊看,要是曾在這裡發生什麼古怪的事情,沒準會有些痕跡留下來。好吧,那已經是兩周前的事情了,我其實並不抱指望。
沒走幾步?我意識到自己的小錯誤,便調頭往回。那道階梯入口在橋洞外,所以劉小兵也不會把車開進橋洞,而是停在和先前計程車差不多的位置,如果曾發生什麼,也是在那兒。當然,這意味著我又要回到雨裡去。
陰森的氣氛讓雨落在身上多了幾分寒意。也許是這裡的環境使然,我越發地覺著,劉小兵和竹竿的失蹤有說不出的古怪。兩個人唯一的交集就是在同一輛車裡坐了半小時,吃了碗小餛飩,為什麼會一起失蹤呢?我試著在腦海中還原當天夜晚的情景,上車、識破後爭吵、和解、吃小餛飩、再次上車,然後在某地方遭遇無法逃脫的變故!
哦,我想我找?變故了!
一處撞擊的痕跡,就在離階梯口不到五米的牆上。我摸出手機,用螢幕的光把這處痕跡照得更清楚些,沒錯,紅色的油漆印,這該是車漆,不新不舊,時間也大概能對上。
我蹲在地上,用手機照著仔細地看,尤其是地面的fèng中。或許是時間過去太久,沒發現想像中的玻璃碎渣。這讓我又猶豫起來,這牆上的紅印真的是那晚劉小兵開車撞上留下來的嗎。
我再回頭看撞痕,卻意識到若以此推測,當時的撞擊其實並不嚴重,也不可能使車內的人受到較大的創傷。甚至當時根本就沒有碎玻璃散落一地,否則掉進地fèng裡的玻璃屑不是那麼好?清理乾淨的。
所以,即便劉小兵在這裡出了個小車禍,兩個人也肯定還有清醒的意識和較完全的行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