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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臉不紅、氣不喘,用一種意味深長的目光看著秋一,笑著說:“包?是這個包嗎?”說著他把肩上挎著的單肩包取下來遞給秋一。
秋一戰戰兢兢從小偷手上把包接過來,雙手顫抖著遞給身後的女孩,他在為追小偷感到深深的後怕。
搖搖晃晃的公車上,女孩沒有抓扶任何東西,卻站得穩穩的像焊在車上一樣紋絲不動。
她接過單肩包看了看,扔回秋一手中,伸出一隻掌心向上、討要東西的手,面無表情地說:“拿來。”
秋一一愣,猶猶豫豫地又把包放回她手上。
女孩把包推回去:“不是這個。”
“這個包不是你的嗎?你要什麼?”這時秋一的窘態,已經掩過了他的慫態。
“包不是我的,我要的東西在你的揹包上,給我。”女孩依然是一張面無表情的臉。
秋一忙把背上的揹包卸下來,就看見拉鍊的回型拉手的縫隙裡掛著一個香囊。香囊是淡黃色的,飄著淡淡的清香,上面有一塊硬幣大小的血跡,血跡已經幹了許久。
香囊不是他的東西,他一下子就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臉色瞬間從紅色變成了紫色。
他小心翼翼地取下香囊,放到女孩手上,由於緊張激動,聲音顫抖而遲鈍:“是這個……嗎?”
女孩珍重地拿回香囊,點了點頭。
秋一迫不及待地解釋:“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勾住了你的東西,我以為是你的包被他偷了,我才追著他跑……我不是因為偷了你的東西才跑……”
女孩面無表情的臉上綻開一閃而過的微笑,然後淡淡地說:“我的包沒丟,我寄存了。”
秋一錯愕地看著自己追了半天的“小偷”,自己明明親眼看見他一把奪過女孩的包包,結果卻搞出這麼個烏龍。
難道是自己眼花?看到的那六個“大人物”也是錯覺?秋一心裡很是苦悶。
秋一覺得這個“小偷”有點眼熟,好像在哪見過。他的眼睛怪異,左眼炯炯有神,正是他這個年紀應有的目光,但右眼卻暗淡無光,彷彿遲暮老人蒙上疾病的眼睛。
“小偷”拿回了單肩包,笑著招呼秋一和女孩一起坐到最後一排的座位上。“小偷”先對秋一倆的耐力和堅持,甚至難得的“情義”讚許一番,然後又對秋一的魯莽表示諷刺與挖苦。
正所謂“不打不相識”,三人互相作了自我介紹。
小偷說:“我叫王彩,以前愛吃骨頭,現在也愛吃骨頭。”
女孩說:“我叫樹樹,樹木的樹……什麼都不吃。”
“姓什麼?”秋一問女孩。
“姓樹。”
“我姓阮,耳朵元的阮,名叫秋一,春夏秋冬的秋,一二三四的一。”秋一說完,發現樹樹好奇地盯著自己的耳朵看。
“趕不上我的火車了。”秋一看了一眼時間,焦躁地說道。沒想到跟著王彩竟然跑了幾個小時,如今離發車時間已不足十分鐘。
“火車明天還有,緣分錯過就不再。別管火車了,我們去慶祝一下我們的緣分,我朋友在前面一家酒店訂了桌。”王彩說。
“也好,我正想上個廁所。”
秋一三人下車來到王彩所說的大酒店,順著禮儀小姐指明的方向,秋一以不能很快的最快速度挪到衛生間。當他站在男式小便器前的時候,他產生了一種強烈的請求,請求把人生三大喜事增加到四大喜事,即久旱逢甘霖、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憋到廁所時。
彷彿遇到了故知,又如沐浴了甘霖,更像洞房出來時,一身輕鬆、如釋重負的秋一緩緩從衛生間走出來。他剛走出門口,突然一條人影向他襲來,已經放鬆警惕的他躲閃不及,左臉頰、右臉頰紛紛被那個人長長的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