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章 嫌疑人露頭了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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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立馬將這個情況彙報給了還在找第一案發現場的梁志潔,梁志潔沒有任何猶豫,直接找到了太平莊的村長,向他打聽起了馬滿傑家的情況。
由於村長聯絡不到馬滿傑,只能透過打電話的方式聯絡上了馬滿傑在外打工的父親。在得到馬父的允許和授權後,在村幹部的見證下,梁志潔叫來了開鎖師傅,開啟了馬滿傑家的大門。
經過對計程車的全面勘察,他們不僅在車內提取到了死者熊珍豔的腳印,還在計程車上提取到了熊珍豔的毛髮和指紋。
這個發現,讓正在為案件發愁的梁志潔和李飛都鬆了口氣。
馬滿傑並未外逃,而是躲在了市內的一家網咖裡,向警方提供線索的不是別人,是馬滿傑的二叔,他擔心馬滿傑犯案會連累到自家,且他的兒子跟馬滿傑交好,他認為他的兒子是被馬滿傑帶壞的。還有,馬滿傑去網咖上網的錢,都是問他兒子要的,而他兒子,是揹著父母從家裡偷偷拿的。
要不是梁志潔一再解釋說他們是負責刑事案件的刑警,這馬滿傑的二叔還想讓他們把自己的兒子也帶回去教育教育。
對於自己的犯罪事實,馬滿傑並未隱瞞。
他告訴警方,熊珍豔是乘坐摩托車離開市區的,車主戴了頭盔,看不清楚臉,只知道是個男人,身高一般,體型一般,就是大街上隨處可見的那種。透過熊珍豔跟摩托車車主的互動,可以看出他們是熟人。
那天,熊珍豔原本是打算乘坐城鄉公交回家的,結果在站牌下遇見了開黑出租的馬滿傑。
這熊珍豔跟馬滿傑雖然不是一個村的,且年齡相差幾歲,但兩個人都在夜宴國際娛樂會所那邊工作過。因為是老鄉的關係,兩個人在工作時經常一起約著吃飯。在會所裡討生活的女孩兒都很勢利眼,熊珍豔是那幫女孩子裡唯一一個不抬著鼻孔看人的,也是唯一一個不怎麼討厭馬滿傑的。
馬滿傑打架鬥毆這事兒也跟熊珍豔有關係,他是為熊珍豔出頭的,打了一個在江城市頗有些背景的人物,結果被關了大半年,等他出來,熊珍豔已經不在會所那邊了。
故人意外重逢,難免寒暄幾句,當得知熊珍豔要回老家時,馬滿傑請她上了自己的計程車。
剛上車時,熊珍豔是坐在副駕駛那個位置的,兩個人雜七雜八聊了很多,當得知熊珍豔下海做了那種生意後,馬滿傑起了心思,提出想要在計程車上跟熊珍豔進行深入交流。
熊珍豔同意了,馬滿傑心癢難耐地將車開到了一處較為隱蔽的地方。停車後,熊珍豔從副駕駛換到了後座上,就在馬滿傑準備動手的時,熊珍豔說她要兩千塊錢,同意就幹,不同意就不幹。
馬滿傑本想著哄哄她就行,哪知道這熊珍豔是個執拗的性子,要嘛現金,要嘛轉賬,總之不見兔子不撒鷹。
眼見著哄不住,馬滿傑的脾氣上來了,一下子掐住了熊珍豔的脖子,問她是要錢還是要命。馬滿傑說他沒想殺人,就是心裡的那股火上來了,想要熊珍豔乖乖就範,哪知道幾年不見的小妮子嘴皮子越發尖利,不僅不怕,反而各種言語羞辱,以至於馬滿傑在與其對峙的過程中因為怒火中燒,錯手將其殺死。
馬滿傑所提供的第一案犯現場與梁志潔透過地圖分析後的結果相同,在警方帶著馬滿傑指認案發現場的時候,他們在現場發現了死者用來綁頭髮的橡皮筋以及死者在與馬滿傑發生糾纏時留下的部分足印,足印旁邊就是馬滿傑所開的那輛計程車的車轍印。
除此外,他們還在現場發現了馬滿傑所說的拖行屍體時留下的痕跡,可他告訴警方,他並沒有將屍體丟到涵洞下,而是很隨意地將她拖到了不太會引起過路人注意的荒草叢裡,他說他沒想過逃,他在裡面住過,知道警方的厲害,知道無論他怎麼埋屍,怎麼掩蓋自己的罪行,終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