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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沉默了下,“我對香港法律不是很瞭解,不過他們成家有錢有勢,想要爭回孩子的監護權,估計也是輕而易舉的事。你可不要拿自己的雞蛋去碰他們的石頭。”
我點頭,我當然知道我鬥不過他們,打官司,大家各佔一半勝算,若來陰的,我完全不是他們的對手。按母親想出來的法子便是:“鬥也鬥不過,陰也陰不過,大不了走為上計。”她說的再是直白不過了,大不了帶著燦燦離開香港,去他處定居,他們可就沒法子了。
雖然我手頭積蓄不是很多,但母親可是標準的富婆,她以前可是楚氏千金,雖然企業破產了,被政府法院沒收了全部財產,但存在瑞士銀行裡的錢可還在,再加上這些年她替我那無緣老爸工作,撇開發放的薪水不談,單說主持公司的分紅,也夠我們母子三代人吃香喝辣一輩子了。
母親建議我們去溫哥華定居,她在那邊買了房子,那邊教育也很先進,完全不愁孩子的教育問題。
為了燦燦,這個辦法是最好的了,但,我卻一時下不了主意。
母親問我是否還有其他顧忌,我不答,我怎能對她說,我內心深處,還對某些人某些事抱有希望呢?
“是聶辰麼?”母親卻誤會了,斥責我,“拿出好雖好,可卻不是當丈夫的料。就算他沒有做出背叛你的事,但身邊卻常常有女人圍著轉。他明明知道自身的條件,卻毫不避嫌,公然與別的女人出雙入對。就算他沒有妄念,也不保那些女人不起歪心。”她看著我,語重心長道,“正所謂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他這樣的身份,對於主動接近的女人不接受卻也不拒絕,擺明了想坐齊人之福,你現在還沒嫁給他,就肆無忌憚,以後結了婚那還了得?不氣死你,也噁心死你。”末了,又埋怨我只知道逆來順受,為什麼不拿出女友的架子,對他敲打一二,或是施點兒手腕把那些野狐狸趕走。
我抿唇不語,母親說的我何嘗不明白,但,我不是聶辰的女朋友呀,只是床伴而已,我又豈能以他的女友自居,干涉起他的私事?
之所以我能與他在一起兩年,不是我多有魅力,床上功夫有多好。而是聶辰本身就不喜歡被約束。若我拿雞毛當令箭,豈不讓他逃得遠遠的?這年頭想找個身材好,看得順眼床上功夫好的男人可不是那麼好找的。
找床伴,人品要顧,床品也要顧。那種與你上床就天天糾纏或是四處張揚的人,我是避之唯恐不及的。相對於拿聶辰的低調,我倒是算滿意的。唯一的遺憾便是他的女人緣真的太好了,好到我這兩年來,已被不知名的女人挑釁過多次了。
這次也不例外!
大概是聶辰要回新加坡並且不想和我結婚的訊息早已傳遍每個角落,使得那些有野心有魄力有能力又有容貌的女人看到了希望,紛紛來向我耀武揚威,這個要我滾蛋,說聶辰對我已經厭倦了,趁機滾蛋才是真理。因為報紙上聶辰說的明明白白,之所以沒有明著與我分手,也不過是給我留了點面子而已。男人說不打算結婚先衝刺事業之類的只有笨女人才會傻傻的相信,一句話,就是不願和你結婚,你還死巴著不放做什麼?放聰明點,自動退位,這樣大家都還儲存了面子。
那個要我讓位,免得礙人眼。
短短數天時間,我辦公室裡的座機被打爆了不說,我每天上下班必經路上,也總是會遇見一些女人,先是上下打量我,然後露出鄙夷一笑,大意就是,以我還帶著個拖油瓶的條件,又豈能與身家清白的她們相比?趁大家還未撕破臉,趕緊滾蛋為好。
這些跳樑小醜,我又哪能一一理會去,但也夠我噁心了。最後,忍無可忍了。火氣沖沖地打了聶辰的電話,我儘量使自己表現平靜,“聽說,你要回新加坡繼承家業?”
他沉默了下,低低地說:“你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