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立深情人設!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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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錄完歌,楚凡又來到蔡一噥辦公室。
依舊沒有敲門,直接進了辦公室。
見蔡一噥好像在看什麼東西,並沒有發現他進來了,於是楚凡不動聲色的走到身後。
一看之下,見蔡一噥正在看醉玲瓏小說。
楚凡不由會心一笑!
這時,看的入迷的蔡一噥也發現自己身後有人,轉頭一瞧,見楚凡正笑眯眯的看著她。
蔡一噥:“歌錄完了?”
楚凡:“錄完了!”
蔡一噥:“沒事你就先回家休息吧!”
楚凡:“小說好看嗎?”
蔡一噥:“還不錯!”
楚凡:“能拍嗎?”
蔡一噥:“等我看完,考慮一下再說!”
之前她見楚凡看的入迷,就好奇看了一下,這一看她入迷了,一下午都沒有停下來。
前世醉玲瓏能被拍成電視劇,質量毋庸置疑的,蔡一噥也覺得醉玲瓏有改編的空間。
至於到底能不能拍,還的看編輯!
再好的小說,也要透過編輯的手,才能變成劇本,最終能不能拍,也要看劇本好壞!
楚凡點了點頭,開口道:“k姐,還有一件事要麻煩你,幫我買幾首歌的翻唱版權。”
蔡一噥詢問道:“你想翻唱誰的歌?”
一般大火的歌手,翻唱版權不僅貴,而且還很難獲得授權,因為歌手或者音樂公司看不上那點錢,像周婕綸那種歌手,哪怕只是要一首歌的翻唱權,她也要透過關係,交情…
大火的歌手,翻唱版權是很難拿到的。
錢什麼的,反而不是重點。
當然,等過幾年,國內綜藝節目大熱,版權保護逐漸完善,那錢跟價格就是重點了。
那時候歌曲版權,可謂真正的天價!
特別是綜藝和選秀類節目,隨便唱首歌,放首歌,就要幾萬,乃至十幾萬的版權費。
甚至更高!
那價格,想想就讓人頭皮發麻。
那些沒有後臺,沒有經紀公司的選手,連在選秀節目上,唱首歌的資格都沒有。
平民歌手,在節目上已經看不到了。
有的都是經過經紀公司包裝的藝人!
楚凡詢問道:“有筆跟紙嗎?”
蔡一噥見楚凡想要紙筆,嘴角不由抽搐了一下,很顯然對方要翻唱的歌曲不止一首。
不過,想到自己都準備力捧對方了。
幾首歌又算得了什麼!
蔡一噥拉開抽屜,將一本筆記本跟筆遞給楚凡,接著道:“先說好,要是歌手太難搞,公司是不會花冤枉錢,去幫你買翻唱版權。”
楚凡點了點頭,表示明白,要是有人獅子大開口,他也不希望公司或者蔡一噥被人宰。
雖說現在的歌曲版權費,比過幾年要低得多,但是他腦子裡爆火的歌多的是,沒必要在一兩首歌上面,去跟歌手或者音樂公司死磕。
楚凡一次性沒寫太多,只寫了四首歌:
張信折的信仰、安虎的天使的翅膀、劉偌英的後來、榕祖兒的這就是愛嗎?
四首歌吉他版本都很好聽!
最最重要的是,這四首歌能跟步步驚心裡面的十四爺相匹配,情情愛愛,小迷妹們看完步步驚心之後,再聽幾首歌,會非常有感觸。
到時候迷妹變粉絲,粉絲變鐵粉!
當然,還有人數最多的路人,要是能透過幾首歌,讓路人轉粉,那幾首歌的價值。
就凸顯出來了!
至於歌能不能火,並不重要。
歌火不火都不要緊,只要人火了就行。
反正他也不是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