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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把胡銓殺了,我這老臉往哪放?秦檜越想越氣,越氣越想。
但在當時,議和是頭等大事,秦檜也明白,不能因為個人怨恨壞了社稷大事,所以,暫且咬咬牙,借著勾龍淵彈劾胡銓之機,先把胡銓打發出朝廷,等議和之事忙活完了,再慢慢找他算帳。
就這樣,秦檜以胡銓狂妄兇狠、擾亂人心之罪,將他除名,貶到昭州。
胡銓被貶,朝廷裡的主戰派不答應了,因為胡銓是他們的一面旗幟,你想想,敢於磨刀霍霍向宰相的人,那可是極其難得的英雄人物啊!
人多力量大,反對議和的官員們聯合起來,廣造輿論聲勢,力保胡銓!
一心議和的高宗和秦檜,一面對反對議和的官員進行適當打擊,顯示議和決心,另一面,也不想過度激化矛盾,引起公憤。
穩定壓倒一切!
在這個背景下,秦檜不得不作出讓步,讓胡銓監廣州鹽倉,後來又改為簽書威武軍判官。
秦檜真的就此妥協了嗎?不,那樣的話,他就不是秦檜了!他之所以把胡銓貶了又升,用的就是緩兵之計,先把大傢伙穩住,等議和事情成了,再跟你們一一算總帳。
這不,紹興十一年(1141年)底,宋金議和剛簽完字。秦檜就開始跟胡銓算舊帳了。
說來道去,其實,秦檜與胡銓的仇怨,根結就在一個&ldo;命&rdo;字。胡銓上書要的是秦檜的命,秦檜報復胡銓,要的也是他的命。
大權在握的秦檜,恨不得立刻殺了胡銓,以解心頭之恨!
但官場不同戰場,戰場上想殺人,揮刀就砍,無須理由!官場則不然,要想殺人,必須給出個理由。
秦檜要想殺胡銓,必須在胡銓身上找到該殺的理由,就像在嶽飛身上找到該殺的理由一樣。
大同小異!
然而在胡銓身上找罪狀何其容易!
第一,胡銓是文官,手裡沒有兵權,要是給他羅織個謀反罪,缺乏基本條件。
第二,胡銓為人清廉,且官職不大,沒有實權,要是給他編造個貪汙受賄罪,說死也沒人相信。
第三,胡銓雖然敢於直言,但句句為國,沒有私心,找不到觸犯皇帝大忌的話語來,即使有時發點小牢騷,也不至於獲死罪。
所以,秦檜在胡銓身上找來找去,怎麼也找不到直接置其於死地的罪狀。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看來跟胡銓這場復仇之戰,不能速戰速決,得慢慢尋找機會,一點一點把他往絕路上逼。
治不了死罪,那就治個不死的罪,別急,慢慢來,積少成多嘛!
按照秦檜的一貫做法,要想治胡銓的罪,必須有諫官彈劾才行。
這個差事交給誰呢?用不用招投標啊?要知道當時的諫官們對這事那是相當感興趣,只要把這活接下來,在朝廷上睜眼說上幾句瞎話,升官發財的好事就不用愁嘍!
秦檜尋思來尋思去,最後就把這活交給殿中侍御史羅汝楫。
羅汝楫作為諫官,在彈劾人上很有一套,算是臺諫裡的業務骨幹,實戰經驗豐富,彈劾的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深受秦檜的器重。
要是把胡銓這事給辦明白了,自己的前程就有望了。羅汝楫把官場這點事看得明明白白。
有經驗就是有經驗,不用秦檜交代太多,只要稍微示意一下,就可以了。
羅汝楫登場了!他彈劾胡銓的罪名叫飾非橫議,說胡銓如何如何極力掩飾自己的過錯,如何如何恣意議論朝政。目的很明確,就是要向皇帝表明,胡銓這人是死孩子灌牛奶,沒得救了,不但不知悔改,反倒對朝政指指點點。
羅汝楫先把這火給點著了,秦檜在一旁再加點油,高宗被熊熊大火這麼一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