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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從全國各地各個方面瞭解下面的情況。密摺和軍機處合在一起,極大強化了皇權,這是第三。
第四改土歸流。大家知道少數民族地區,它原來的管理體制是土司,頭人是土司,頭人和土司是世襲的,不受朝廷任命,世世代代做土司,時間做久了沒有監督,有的土司做壞事腐敗,中央的政令不能直接下達。到雍正的時候,全面改土歸流,在雲南、貴州、廣東、廣西、湖南、湖北、四川全面推行改土歸流制度,流就是流官,由朝廷派官,有任期,可以流動,所以叫改土歸流。這樣朝廷的指令可以直接到了民族地區,官員受朝廷的監督,要輪換,這就大大加強了中央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管轄,也有利少數民族地區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第五:攤丁入地。我們中國在皇朝時代,長期以來是土地和人丁分頭納稅,土地稅、人頭稅,到雍正的時候,在已有辦法的基礎上,全面推行攤丁入地制度,就是把人丁的那個人頭稅攤到土地裡頭,這可以使得一些窮苦的沒有土地的人,免徵了人頭稅,這樣一來,它的正面影響減輕了是封建的人生依附,但是也有一個問題,就是刺激了人口的增長,特別是康熙50年以後,宣佈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到了乾隆的時候,中國人口達到三億,道光的時候達到四億。
第六:廢除賤籍。大家知道印度古代有賤民,清朝雍正之前也有賤民,當時明朝以來戶口有軍籍,有民籍,民籍就是士農工商。賤籍就是賤民,不屬於市農工商,他們不能讀書,不能參加科舉考試,世世代代身份不能改變。這些賤民身份很底下,賤籍據說從宋朝以來就延續下來了,做一些被人看不起的工作。雍正先後下令取消賤民,取消賤籍,讓他們編為民籍,這是社會的一種進步。這種人雖然人數不是太多,但是在歷史上是有一種積極的進步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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