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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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的太陽照在她臉上,她才發覺,自己等了整整一夜。
阿揚如果在臺灣,沒道理不出現,但如果,他存心躲她呢?
她抓狂了,居然去偷病人的花。
剛開始,她嫌麻煩,偷的是香水百合,這樣子,她只要念幾次“阿揚在臺灣、阿揚不在臺灣”就會得到答案。
可是,後來她覺得這麼容易就得到的答案,正確度值得商榷。
於是,她進一步偷瑪格麗特,再進化,偷玫瑰,再進化……她開始考慮要不要去臨時靈堂偷菊花。
她的注意力越來越不集中,腦袋裡的每個細胞都在唸著孫阿揚,臭臭的臉上擠不出笑容,大姐頭的豪氣弱了七八分。
早上,她被阿長叫去罵,說她再繼續這樣下去,就要給她休無薪假。
她哪有怎樣?了不起是408B的病人又來找碴,用自己的生命威脅她說:“我不要吃藥,不要待在這裡讓你們穿白衣服的折磨,大不了一死,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她點點頭,拍拍他的肩膀說:“我敬佩你是條好漢,說不吃就不吃。”然後,把他的藥丟進垃圾桶。
符昀的舉止太反常,每天讓她恐嚇的病人突然不被威脅了,反應會是什麼?當然是以為自己沒救了,連大姐頭護士都不理他,他存活的機率一定沒有了。
於是他下床,可憐兮兮地到垃圾桶裡把藥翻出來吃,這個舉動好死不死被巡房醫師看見,到阿長那裡告了她一狀。
唉,做人難、難做人、人難做。
於是,不必騙阿長家裡誰死掉,她就能無條件休假,一個人傻傻地漫步街頭,用容量不多的腦漿認真思考,阿揚為什麼突然搞失蹤?
她在阿揚的手機裡留下好幾個“不見不散”,他都沒理她,連“你耍白痴哦,我那麼忙哪有時間去光頭伯家”的簡訊都沒回。
她打三百通電話給小方,他仍然睜眼說瞎話,說阿揚留在大陸拍電影。
屁咧,報紙新聞登了那麼大一篇,說他為金馬獎盛會特地返臺,照片裡,他一樣笑得色迷迷,一手摸在女明星的裸背上,爽到不行。
阿揚不見了,他只出現在那些粉絲、攝影媒體前面,獨獨選擇在符昀的生命裡面不見。
他在躲她!經過這麼多天,她推論出這個不爭的事實。
想通這點,像被點穴般,她定住,在人行道上呆若木雞。
阿揚躲她,為什麼?
因為她恐嚇他,要把他的皮剝下來,把肉切成一塊一塊泡鹽酸,把他的肝挖下來醃泡菜嗎?
那又不是真的,認識她那麼多年,他還不知道,她仗義執“力”的青春年少已經過去了,她很久沒拿球棒K人了啊。
因為她不夠漂亮、不夠聰明,氣質差、流氓味重,拿來當女朋友是自討苦吃,拿來當普通朋友又太辛苦,他覺得太累,所以決定逃跑?
不對,那些通通是藉口,他就是討厭她了,他就是找到比她可愛一千倍的女人,就是不想和她繼續交陪……
暫停的兩條腿繼續往前行,符昀緊咬住嘴唇,打死不讓眼淚落下。
她上了捷運,眼睛瞪得很兇惡,嚇得和她對視的人紛紛別開頭去。她沒惡意,只是在恐嚇淚水乖乖停留在淚腺裡。
她下捷運,走了十二分鐘的路,把頭仰得很高,逼淚水從喉嚨落入胃壁。
她壓下杜家的門鈴,在傭人來開門時,努力讓哽咽的嗓子發聲,“我要找阿權。”
然後,往杜煜權的房間直奔。
當她開啟房門,看見他的那刻,所有的壓抑通通解放,淚水落入江湖,但她仍然堅持不哭。
行李收到一半的杜煜權猛然回頭,看見她還在死命哭。
“小昀?”他輕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