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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階被論致仕,李春芳大有兔死狐悲之感,不禁對天長嘆:&ldo;以徐公之賢,都被流言蜚語所傷,我這樣一個庸碌之人,怎麼可能在這位子上長久待下去呢?還是早點離開吧。&rdo;
面對兄長兼上級這樣的感慨,張居正順水推舟,當場搶白:&ldo;不錯,這樣做可以保全你的名聲。&rdo;
李春芳頗覺羞澀,歸隱之心更為強烈。
張居正自此站到了政治舞臺的中央。
他目睹隆慶兩年來的朝政還是延續了嘉靖時的老樣子,沒有太大的變革和改觀,於是交了一篇著名的工作報告《陳六事疏》,提出必須狠抓不放的六個關鍵環節,排除其中任何一項,其餘五項必然會支離破碎。那麼,令他魂牽夢縈的這六件事到底是什麼呢?
頭等大事叫&ldo;省議論&rdo;。部院等衙門&ldo;一切章奏,務從簡切;是非可否,明白陳直。毋得彼此推諉,徒託空言&rdo;。他提出考察人和事的原則:&ldo;事無全利,亦無全害。人有所長,亦有所短。要在權利害之多寡,酌長短之所宜。&rdo;&ldo;欲為一事,須審之於初,務求停當。及計慮已審,即斷而行之。&rdo;張居正執政以後之所以能廣用人才,推行變法,大都得益於不求全人、不求全功的思想。
第二事是&ldo;振紀綱&rdo;。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國家的法度一天也不能廢棄。
第三事是&ldo;重詔令&rdo;。他主張,下達給各部院的大小事務,數日之內必須題覆;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由巡撫巡按議處的,可按照事情緩急,路途遠近,嚴令限期奏報。吏部據此考察官吏勤惰。
第四事是&ldo;核名實&rdo;。他認為&ldo;世不患無才而患無用之之道&rdo;。而張居正的&ldo;用之之道&rdo;,就是要&ldo;嚴考課之法,審名實之歸&rdo;,具體來說,&ldo;毋徒眩於聲名,毋盡拘於資格,毋搖之以毀譽,毋雜之以愛憎,毋以一事概其平生,毋以一眚掩其大節&rdo;,簡而言之,即為不拘一格用人才。張居正後來推行考成法的基本內容,就是&ldo;重詔令&rdo;和&ldo;核名實&rdo;。
第五事是&ldo;固邦本&rdo;。&ldo;伏望皇上軫念民窮,加惠邦本,於凡不急工程,無益徵辦,一切停免,敦尚儉素,以為天下先。仍乞敕下吏部慎選良吏,牧養小民。&rdo;要愛民如子、勤儉節約、與民生息,鞏固國家的根本。
他把守、令分為三等:不貪贓枉法,愛護百姓的給個好評;會伺候長官,處理公文,但無政績的給個中評,這是&ldo;核名實&rdo;思想的具體體現;貪汙腐敗,欺壓百姓的就給差評,這樣官員,應該流放邊疆。
第六事是&ldo;飭武備&rdo;。當時的張居正提出:&ldo;伏乞敕下戎政大臣,申嚴軍政,設法訓練。每歲或間歲季冬農隙之時,恭請聖駕親臨校閱:有技藝精熟者,分別賞賚。老弱不堪者,即行汰易。&rdo;只要&ldo;修舉實證,不求近功,不忘有事&rdo;,那麼,&ldo;不出五年,虜可圖矣&rdo;。
張居正好比一位良醫,為大明帝國這位重病號把脈問診,所論涉及君主修養、選賢任能、加強管理、匡正風氣等各個方面,並由此對症下藥,開出的藥方切中要害,皆朝政之急務。史學家談遷高度評價張居正的《陳六事疏》:&ldo;江陵相業,見於六事。按其言徵文,靡不犁然舉也。他相多敷陳塞白,身自負之矣。&rdo;
隆慶皇帝雖然無心時政,卻對最後一議&ldo;飭武備&rdo;中提及的閱兵計劃別有興趣,閱後頗為欣賞,批覆道:&ldo;覽卿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