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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歡迎收聽春風來易術講堂,今天這節課,我們繼續來講頭像與紋身,這些知識有趣又實用下集。
在上一節課程中,我們講到了關於網路頭像的選擇以及風水禁忌,我們今天接著來講紋身。
說到紋身,現在很多小年輕特別喜歡,覺得挺酷,在身上紋上各種圖案,彰顯自己的個性。
但是在古時候,紋身可不是什麼好東西。
在周朝初期,紋身它是五刑之一,當時稱之為墨刑。
這是什麼東西?
就是說當時在人身上紋身,它是一種刑罰,誰要是犯了法,就給他身上紋身。當然肯定不是紋在很隱蔽的地方,而是紋在犯人的臉上,胳膊或者胸口上。
可能大家看電視劇的時候,也看到過紋的,也不是什麼好看的圖案,主要是文字當時,叫做刺字,比如說在人的臉上或者身體其他部位刺上一個囚字,你走到哪兒。別人一看都知道你是犯人,你是囚犯。
這個字,洗都洗不掉,成為一種永久性的記號,在當時,有“墨罪五百”的記載也就是說如果犯了法,處以墨刑的罪狀就有500條之多,說明當時在身上紋身刻字,是非常恥辱的一件事情,大家都很怕。
不過到了唐朝以後,這個畫風就變了,有一些普通老百姓也開始喜歡紋身了,社會上還出現了,專業的紋身匠人,不過那時候在身上紋身的人都不是什麼善男信女,都是一些小混混。
在《酉陽雜俎》一書中就有一個記載,講的是當時的長安城長官,薛元賞為京兆尹的一個故事。
當時的京兆尹屬於一個什麼職位?
相當於現在的北京市市長。
當在唐朝武宗年間,長安城中多”俠少年”,他們“率晃而膚”(剃頭紋身),“剽奪坊閭”,“持諸軍張拳強劫,至有以蛇集酒家,捉羊牌擊人者。“大寧坊還有一個叫張斡的混子,左胳膊紋“生不怕京兆尹”,右胳膊紋“死不畏閻羅王”,囂張至極。還有一個叫王力奴的,花五千錢,招工紋了一身山亭院,池榭、草木、鳥獸。這些人沒事就仗著自己一身紋繡到處招搖,欺壓百姓。
然後剛紋身不久,結果,就被薛元賞給抓住了,後果很嚴重,當街處死。
後來薛元賞就下令,凡是身上有紋身的人,不管他是否有罪,通通先給抓起來審問。
後來就沒人敢在身上亂紋身了。
到了現代,也很有意思。
可以說直到七八十年代,紋身,依然是一些犯罪分子熱衷的活動。
在當時去監獄,你們讓他把衣服一扒,清一色的紋身。
熱血青年,我讀小學會兒,在商店還能買到種紋身的貼紙,以前吃泡泡糖,這個泡泡糖裡,就會送一張紋身的貼紙,貼在身上。當時覺得特別有個性,所以大家也不難理解這種紋身的文化,自古就有根深蒂固。而在90年代,中國香港有部電影叫古惑仔,很多人應該都看過,講香港當時黑社會的故事,你要是想進黑社會,身上沒點兒紋身。你都不好意思,這部電影可以說也是影響了幾代人。
反過來講,也因為電影中對紋身這種文化的展現,導致了現在很多人對紋身存在偏見。
一看到誰身上有紋身,第一反應就是。這個人肯定也不是什麼正經人,但是站在文化包容的角度講。也沒有什麼偏見。
好了。
講了這麼多,也就順帶給大家回顧一下跟紋身有關的歷史,畢竟這個東西,它不屬於傳統文化,也不是什麼大眾普遍能接受的活動。所以。決定紋身之前。大家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從紋身這件事情本身來講,我們回到正題中,從風水角度講,其實紋身也並不屬於傳統風水範疇。
而是屬於一種圖騰文化,圖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