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5章 落幕(大結局)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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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自首了!這一去,不知道還能不能回來,也不知道多久能回來.....”
我話沒說完,吉娜伸手輕輕放在我的嘴唇上。
“不論多久,我等你回來,親手給我穿上婚紗!”
........
下午,我帶著東旭,和兩個律師交接好之後。
我倆便徑直走進了那個充滿正義的地方。
“你好,二位請問辦什麼業務?”
走到前臺,執勤民警開口問道。
“自首!”
聽到我的話,他瞬間警惕起來。
問詢了一些情況之後,便叫來了幾個警察。上來之後,幾個警察便開始圍著我。
見狀,我便伸出雙手說道。
“警察同志,還是先把我銬起來吧。”
我說話的同時,從二樓走下來一個似曾相識的面孔。
在看到我的那一瞬間,他也有些驚訝。
“你?....”
走到我身旁,他看向我皺了皺眉問道。
我沒有說話,只是微笑著對他點了點頭。
“王隊,你們認識?”
“算是!”王隊一直盯著我,對著旁邊的警員回答道。
這個王隊,正是當時我從妙佤底將他放走的‘牽牛’。
“那...銬上?”
聽到警員的話,王隊遲疑片刻,隨後便點了點頭。
當那手銬戴在我手上之時,所有的安穩如期而至。
我那飄蕩已久的魂魄,也在此時,和這副軀殼合二為一。
審訊室裡,是王隊親自審訊的我。東旭,則是被帶到了另外一間審訊室。
好在,當我報出自己的身份資訊之後。得到的結果,不是在逃或涉詐人員,而是顯示為失蹤人口。
我將這些年在緬甸經歷的大多數事情,幾乎全部告訴王隊。
當然,有些事情,我也有所‘保留’。
東旭那邊,在此之前,我就已經和他全部對接好了。
所以,想著我倆的口供,應該大差不差。唯一不同的,我提前告訴過他,讓他自首的時候,除了說自己被騙被迫之外,其他的事情我來擔。
而我所有的口供,也都是指向兩個字‘被迫’。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犯罪團伙透過暴力手段強制員工進入詐騙團伙,並透過拘禁、毆打等方式限制員工人身自由甚至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員工屬於脅從犯,遣送回國後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甚至有可能不構成犯罪。
但是,我沒有將自己在緬北那些事情推卸出去。
我把被迫參與園區電詐的做出的一些業績,還有在那邊博彩部做的事情,幾乎全部擔了下來。
呋!
我說完所有的口供之後,王隊輕嘆了一聲。
隨即,我又把自己找了律師的事情,全部告訴了王隊。
“律師不必了!你做的這些事情,即使是被迫的,即使有律師在,也會一樣的依照法律來判定。雖然之前在妙佤底,我是你放回來的。但法不容情,你的證詞,有待考究!我也會站在法律的角度,給你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那如果我能立功呢?”
“立功?”
王隊有些詫異,接著,我便把我雲盤裡面記錄的那些事情,全部告訴了王隊。
包括四大家族的力量分佈,各個園區的地點。木姐的情況,以及妙佤底還有亞太城內部的一些事情,唐總在泰國的莊園座標,全盤托出。
說完之後,王隊便拿上我的雲盤賬號,急衝衝的走了出去。
過了大概四五十分鐘,王隊才從外面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