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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茨博士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作證,也提出一萬二千名這個數宇,但正如已經介紹的那樣, 這只是在安全區及其附近調查結果所獲知的情況, 並在附言中說;&ldo;其他,在市內還有許多人被殺,但我們無法調查被殺的人數。另外在市外也有很多人被殺。&rdo;(參照本書第一八五頁)
貝茨博士除提出上述數字外,還說:從掩埋屍體的情況來看,在南京城內外被屠殺的非武裝人員不少於四萬人,其中百分之三十左右系普通老百姓,其他為士兵(&ldo;便衣兵&rdo;)。
貝茨博士所說四萬名中的百分之三十,與前面提出的一萬二千名這個數字相一致。其餘二萬八千名,自然相當於國際救濟委員會的報告中加註所說的數萬名這個數字,但前者只是便衣兵,後者的人數是便衣兵和俘虜合在一起。總之,把一萬二千名看作為普通老百姓的死亡者,這點,雙方是一致的。但如前所述,貝茨博士並不認為這是被害市民的全部人數。貝茨博士還認為,得出這個數字是&ldo;斯邁思教授和我&rdo;經過種種調查、觀察後所下的&ldo;結論&rdo;。而且貝茨博士和斯邁思教授都說,那是根據掩埋屍體的情況推算出來的,另一方面又說:全部數字&ldo;無法調查&rdo;。
再重複一遍。斯邁思教授和貝茨博士推算,死亡的普通老百姓為一萬二千名,&ldo;便衣兵&rdo;為二萬八千名(或便衣兵和俘虜合計為數萬名)。自然,非武裝人員的被遺棄屍體共為四萬具。然而,他們都沒有就至關重要的遺棄屍體的掩埋情況作詳細的敘述。如前所述,根據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確鑿證據材料,共掩埋了屍體二十多萬具,但他們未觸及到這一點。他們基於掩埋的情況,如何&ldo;仔細推算&rdo;而得出這個數字,即非武裝人員屍體四萬民,其中普通老百姓的屍體一萬二千具?這還是個問號。我們未曾聽說在掩埋的屍體數中有非武裝人員和武裝人員之分類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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