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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 asia, 1941 )一書瞭解的。在發生事件時,斯諾並非在南京,所以,他所記述的,似乎也有多少謬誤之處,但出於熟練的記者之筆,無怪乎具有扣人心絃的強大感染力。
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後身南京國際救濟委員會 (the nankgternational relief ittee)在南京陷落後第二年,對南京市區及其附近農村地區在戰爭中的受害情稅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已公開發表,題為。南京地區戰爭受害情況。 (war daa the nankg area, deceber, 1937 to arch,1938, shanghai 1938 70 p)。這是一份出色的調查,但其推算方法有些問題。特別難以同意的是對於死亡的人數作了過少的推算。由於存在這個弱點,即使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辯護方面也沒有把它作為證據提出來,這一點務必考慮進去。
不管怎麼說,遠東國際軍事審判的記錄收羅了有關南京事件的資料。這些記錄十分龐大、複雜,但要簡單瞭解其全貌,可以看一下檢察方面最後提出判刑要求中關於松井石根的部分(《遠速》 ,三八○號,見洞富雄編:日中戰爭史資料8《南京事件》 1,第三一九至三四三頁)。在該書裡,每份資料都標明瞭編號和英文速記記錄的連續頁碼,因此,可以據此作為原始資料。另外,前面提到的檢察方面的證據一九○六,內容以美國駐南京大使館提出的。南京現狀及這份報告為主,而這份報告的筆錄者是駐南京的副領事詹姆斯&iddot;埃斯皮(jas espy)。這份材料也綜合而詳盡地記述了南京在日本軍佔領後一個半月時間內的現狀,可以說是重要的文獻(《遠速》,五十八、五十九號,見前引書1,第一四九至一六三頁)。
大約在日華戰爭爆發後的第二年四、五月間,在武漢的軍事委員會政治部也出版了《敵寇暴行實錄》(關於編印這一文獻的情況,郭沫若在他的《抗日戰爭回憶錄》(即《洪波曲》‐‐譯者)中有詳細說明)。我雖沒有見過這本書,但仍然認為,其所收資料是與南京事件有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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