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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搖搖頭來個推理:“你也可能涉嫌欺詐,故意喊叫,而達到不賣身而得錢財的目的。”
玫十分驚愕,這個民警站在誰的立場上?她瞪圓了眼,從此不再說一句話。
過了子夜,也許別的人都問完了話,就等著結案了。一個所長模樣的人進來了。他有兩槓三豆,這樣的警銜本可以當局長了,怎麼還在這派出所裡混呢。
“所長”見民警跟玫僵持著,就拿過筆錄認真地讀起來。
玫凝視著“所長”那刻板的不易表露感情的臉,她想這是一位鐵面包公麼?她相信天下自有公理在!不管這位是不是包公,她相信大陸的民警一定會秉公執法。
“所長”讓那位民警靠邊坐坐。
他對玫說:“我們也是為了弄清事實。這個臺灣人,是涉嫌強姦呢,還是隻是嫖娼?但指證一個人涉嫌強姦,我們要有足夠的證據,特別是對臺胞,我們總是慎之又慎的。所以請你配合。”
“所長”的一席話,像甘露一樣滋潤了玫的心田。滾燙的淚水奪眶而出。
玫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冷靜地說:“老師(注:據說臺灣人習慣這麼叫警察。),我也是從臺灣來大陸就學的。因為我的父親治病需要大筆的醫藥費,我不得不出此下策掙錢。我確實是賣藝不賣身,這在夜總會里是司空見慣的。外面那位盈盈也一樣。今天要不是她及時報警,我可能就被強暴了……”
玫哭得非常傷心,再也說不下去了。
“所長”安慰著:“別急,慢慢說。我們相信你,我們只是為了替你保密才不擴大調查的範圍。只是現在我們沒有掌握有力的證據指證坤。我們不能只聽一面之詞。你說對嗎?”
“因為我料到夜總會的客人……”玫止住哭泣,“所以我每次接待客人時都帶了錄影機。這偷拍的錄影不知道能不能做呈堂證據?”
“可以的!”“所長”直截了當地說,“新的刑法已經允許採信錄影錄音。你有嗎?”
“我今天也錄了像,但我怕那不堪入目的影象……”玫,猶猶豫豫地說。
“我們會嚴格保密的,即使上了法院,這樣的案件也不會公開審判。請你放心。”
玫從手包裡取出了錄影機,交給了“所長”……
怡給總廠發了一封信件,明確表示不再向總廠提交利潤和定單預定的產品。
坤不知上哪裡去了,好幾天不見人影……
一封封電子郵件發向總公司……
端,如坐針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