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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鼎看了看底下一眾的官員,又看了看南京刑部侍郎?鄭泰。說:“請邱知縣上邊這位出來給大夥說說丈田的壞處吧!”
這讓南京眾人怎麼說,丈田最大的壞處就是官員士紳不能偷逃稅銀了,不能“詭寄,飛灑,虛懸”了。
明朝的老百姓除了繳納田租外,還要當差和服徭役。
不必當差的人群有鄉官、吏胥(吏胥是在衙門當差者)及生員(就是秀才,生員可升任鄉官)。
根據後來明末清初大儒顧炎武先生的《日知錄》記載,一地之生員多,田畝多,民間的派差就重;即生員多田愈多,民間派差愈多。這是因為生員之家不必服勞役,只能由其他民戶承擔,生員太多,導致民戶數量變少,頻繁派差役。
於是有些民戶就要求生員“寄田”以逃避賦稅,“詭寄”者,即將田集中寄在生員身上以避稅逃役。
明萬曆時期,“役”到底有多重,我們從劉時俊“籌集工程款”這一案例可窺見一二。劉時俊見“役”的買賣市場很大,故採取公開“量開免役之條”的方式,透過該市場運作來籌集梳浚河流的工程款,其言:
完助工銀肆拾兩,免北運一名,貳拾兩免南運或收頭壹名,完銀多寡不等者,照役輕重免差。士民無不樂從,共計銀柒千八百陸拾貳兩叄錢陸分捌厘,此一項得數頗多。然各出意願,本縣初未嘗強之也。蓋不慣當役之人,驅就役如蹈湯火乙,請託之門一啟,甲移之一,乙移之丙,每點一役,轉累且數拾人。此數千金者,暗有所歸,而尚不止此。
眾所周知,詭寄的主要目的是免役而非故意逃脫正供,即使如此,在一縣一年之中,“免役市場”的純利至少達到了7862.368兩,可見當時民眾的避役之切以及“免役市場”之繁榮。
另外比如在松江府,一介“貧儒”只要中了功名(生員),便立即接受詭寄田土,如果自家的田土只有一百畝,透過受寄可以浮增至兩千畝。“貧儒”向寄戶收取白銀300兩,按90%考滿交納,貧儒只需代寄戶向官府交銀270兩,可從中牟利30兩,而寄戶在此過程中不僅沒有損失,而且還可以免比,故趨之若鶩,於是詭寄之風愈演愈烈,故有“貧儒以冊規為膏火”之說。
當然,詭寄的物件不僅是有身份的地主,凡是有優免權的人戶,皆是詭寄的物件。明代嘉靖年間詭寄的物件有鄉宦舉監、生員吏承、坊長里長、灶戶貧甲、文職、軍官、軍人共七類人。這些人要麼有優免權(免役)和免比的特權,要麼具有“藐法抗比”的能力。
明代除“詭寄”外,由於田多者役重,於是又有一種稱為“飛灑”的,便是將自己的田畝分散寫入別人的名下。行使這種勾當,首先得與衙門中管魚鱗冊的勾結買通,又稱為“灑田”或“灑糧”。由於將田分別飛散在別戶身上,所以亦稱“飛灑”。
由於“飛灑”作弊,因此有100畝田的農戶須繳納130畝的田租,富人的田自己不繳納田租,讓普通農戶多繳納田租。這個一般是指的官田。
“詭寄”與“飛灑”的情形直到民國初年仍有存在,造成了人與田永遠無法準確劃分登記的現象。
何謂“虛懸”?嘉靖《寧波府志》載:“何言乎虛懸?趙甲有田而開與錢乙,錢乙復開與孫丙,孫丙復開與李丁,李丁復開與趙甲。李丁有開,趙甲不收,則並田與糧而沒之矣。”據此,某田經過不斷過戶,最後從地冊上消失,該田之糧便“虛懸”了。此處“虛懸”的詞義應是“無著落”。
而且官員士紳之家還可以透過各種手段隱瞞土地數目,讓土地從官府的圖冊上面消失。從而少交稅,被稱為隱田。
王鼎見眾人不語,於是最後說:“看來南直隸田地問題比較嚴重啊,太嶽公丈田不過二十幾年,南直隸土地居然消失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