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神之代言人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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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指匯入列,李恪選取經紀人的工作就變得簡單多了。
如他所料,比爾達菲沒怎麼考慮,就同意了李恪的要求。
畢竟他跟大姚有過成功合作的經驗了,很清楚一個道理,少賺一點是一點,總比一分錢都賺不到要好。
除了比爾達菲,另一個經紀人大鱷也同意了李恪的要求,讓李恪有些意外——
“姚之隊的模式?”
咖啡廳裡,大衛法爾克敲了敲桌子,似是在思考。
李恪沒指望這個曾經的神之代言人同意他的要求。
但令他感到驚訝的是,只是思考了片刻,大衛法爾克就點頭同意了:“可以!”
這樣一來,李恪就有了兩個選擇。
是中國友人比爾達菲呢,還是神之代言人大衛法爾克呢?
李恪要了一天的考慮時間,回頭就跟盧寧商量了起來。
“盧寧,你怎麼看?”
盧寧喜歡從多方面分析一件事,這次也一樣。
“比爾達菲,他的優勢是,他和國內那邊打過交道,有經驗,劣勢是,他已經有一個大姚了,就連大姚他都不怎麼上心,全權負責的比爾桑德斯算是他的一個助理,他不會把他的資源和人脈傾注給你的。”
“至於大衛法爾克,他好像有點過時了,手下只剩下個位數的簽約球員,最大牌的是埃爾頓布蘭德和邁克畢比,都是沒什麼商業價值的二流球星,和現在正當紅的比爾達菲相比,差距有點大……”
各有優劣,甚至有些地方截然相反。
李恪又問:“如果是你,你會怎麼選?”
“我會選大衛法爾克。”
“不選比爾達菲的理由很簡單,比爾達菲的優勢是和國內那邊打過交道,但姚之隊的模式,國內的業務會交給國內的經紀人,這點優勢也就用不上了。”
“反倒是大衛法爾克,過時可能是他的劣勢,但對你而言,或許會是優勢。”
“大衛法爾克畢竟曾經是邁克爾喬丹的代言人,手中的資源和人脈肯定不會差,只是前幾年他需要把精力放在喬丹身上,手裡沒什麼新人,所以才顯得過時了。”
“據我所知,大衛法爾克正在掙扎著想要重新回到主流,今年的選秀,他簽下了喬治城大學的雙子星,然後現在還對你有意……”
掙扎著回到主流嗎?
但前世的記憶裡,大衛法爾克的掙扎似乎沒起到什麼效果,他並沒有回到主流。
李恪順著盧寧的思路猶豫了一會,做出了決定:
“那就大衛法爾克了!”
雖然未來大衛法爾克沒有回到主流,那也是未來的事情了。
就現在而言,大衛法爾克的確是比比爾達菲更好的選擇。
奧斯汀,李恪又和大衛法爾克簽下了一份為期兩年的經紀合約,合約裡規定了:
大衛法爾克的許可權僅限北美,薪水分成是聯盟規定的4,廣告分成也在談判之後,限定在了比較常規的15。
國內的經紀人也定了,暫時不急於開發國內市場的李恪,直接把國內的經紀事務,交給了他大姨家的兒子,也就是他表哥。
反正,自從李恪拿了ncaa冠軍和op獎盃,再打進nba,國內那邊基本就等於是躺著賺錢了。
業務談判交給表哥,品牌運營就讓盧寧費點心,正好,肥水不流外人田了。
等後面有需求了,再換上專業的人士,去做專業的事。
除了兩邊的經紀人,李恪又自己找了律師。
國內的律師用的是之前和他老爹有過合作的一個律師,在國內也算是有點名氣。
美國這邊,他還是找了董金吉那幫人,然後藉著林綺的關係,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