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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下來以後再通知他。
苟杞想要搬離一方面是因為需要給自己和給元榛留出個人空間。她有一回聽到劇組的一個大姐恨鐵不成鋼地數落女兒「我早就告訴過你,連體嬰式的戀情長久不了,你們上班在一起,下班在一起,他打球打遊戲你跟著,你跟朋友聚個餐他攆著,時間長了,他就是長得像潘安,你就是長得像貂蟬,也得互相膩味兒」。
另一方面是因為各路社交媒體上的一些意有所指的評論。他們之前被拍到同進同出,就有人借著顧初墨和柳笙的大小配在說一些很奇怪的話了。
也許再過半年年滿二十週歲就能好些了。苟杞暗暗揣摩著。
「但是我們真的只是接吻過而已,而且即便是接吻的時候,元榛的手也都規規矩矩的……所以那位寫小磺文的黑粉「拉粑粑小仙女」和那位陰陽怪氣的路人「未來可期」真是王八蛋。」苟杞突然想到昨晚看到的一些扎眼的評論,忍不住搗了兩下米飯,她憤憤地在心裡反駁,「我哪兒知道膝蓋上什麼時候怎麼有的淤青?而且我為什麼要向你們解釋?!」
元榛翻閱著胡不語上週送來的劇本,薄薄的眼皮微微撩起,道:「你要是吃不下了就把筷子放下,不用太為難自己。」
苟杞聞言報復性地往嘴裡塞了兩口飯。她最近回顧了元榛在《我與父親》開機儀式上的採訪。元榛輕描淡寫的那句「一些不重要的人如果持續影響我超過兩周,或者甚至打亂我的生活節奏,那就是我的問題了」可真是太酷了。而更酷的是,他確實做到了。苟杞深感自己以前的渺小與軟弱,決定要向他看齊。所以那些人絕對不能影響她的食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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