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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明媚,天空也很藍,這是個不錯的天氣。

如果他還是人類的話他會這樣感嘆。

而此刻,溫暖的陽光在他看來猶如烈火,只要輕輕一碰就能讓他皮開肉綻。

剛開始他和其他吸血鬼像爛泥一樣躺在陰影,等著被太陽燒灼,晚上再重新生長血肉。

他恨那個將他轉化的吸血鬼,可那種恨又無從落腳,因為那隻吸血鬼在將他轉化的第二天就因為吸乾了一個人類而被血獵殺掉。

他覺得不甘心,就算變成吸血鬼,變成血族最低等的存在,他就如此認命了嗎?

墨菲斯盯著遠方的熱烈的太陽一眨也不眨,就算眼睛被那光亮灼出鮮血。

他向來不是個自甘墮落的人,在人類世界他拼死拼活做著灰色勾當來賺錢,好不容易日漸起色又被一隻吸血鬼抓住強行轉化,他記得那隻吸血鬼當時對他說:“我已經是個爛泥,未來渺茫,恐怕要一直爛下去,可我不甘心,仔細想想,我得找個‘後代’一起爛才心理平衡,我盯了你很久,你那麼努力,那就選你了。”

可笑,自己墮入泥潭無法拔出,當見到陌生人走來,腦子裡想的不是提醒,而是把他也拉下來。

墨菲斯可不想渾渾噩噩的隨便被血獵或者狼人殺掉。

他花了幾個晚上建了個木屋用來躲避陽光,建成當天就被其他吸血鬼砸爛,那群吸血鬼自己爛,又見不得別的鬼好。

墨菲斯沒有再嘗試建房子,而是決定先將自己變強。

他挑釁吸血鬼,與他們搏鬥,當然,要注意晚上去做,否則會被扔進陽光下。在某一次,他陰差陽錯的殺了只吸血鬼,吸乾了對方的血液後,忽然發現自己好像合併了對方的力量。

就像開啟潘多拉魔盒一般,他開始吸食那些吸血鬼用以變強,他像惡魔,屠殺同類,墜落於血海中的他四處遊走,在吸血鬼裡面稱王稱霸,自以為已經很了不起,直到某天巧合的遇到擁有貴族血統的血族,只一個照面他就被那巨大的壓迫壓的喘不過氣來。

他依舊是個螻蟻,血族們根本不屑於關注他們這些吸血鬼的動靜。

幻想破滅,可他沒有絕望,一個念頭反而緩緩升起:既然能吸食吸血鬼獲取能量,那麼血族呢?

當然可以了,他找到了一條捷徑。雖然幾次去試圖捕殺普通血族的時候差點被反殺,但他沒有過害怕,只有暢快。

曾經高高在上的血族們如今不也葬於他口中嗎?

血族、吸血鬼、人類,還有那狼人,不過都是一群食物鏈中的動物,他們或高傲,或膽小,或強勢,或懦弱,最後也不過只是個動物,在這個世界上依傍於他們瞧不起的人生存,殊不知他們所鄙夷的東西一旦消失,他們也將滅亡。

墨菲斯厭惡血族,厭惡自己口中揮之不去的血腥,厭惡自己身體裡骯髒的血液,厭惡腦子裡源源不斷升起的對權勢的慾望,厭惡不斷帶來苦難的生活,他憎恨這個世界。

如果有一天真的變強,那他一定要將整個世界拖下地獄。

至於那片無名的湖,是他偶然發現的。那是獨立於凡世的美麗,其他人因為那些雜七雜八的顧忌就不來欣賞這湖泊,但墨菲斯懶得管那些。

每次殺的血族或者吸血鬼太多,他都會來這裡靜一靜,而這次他來,發現了一個人類。

一個女人。

她趴在地上,用手攪了下湖水,褲子衣服都有點髒,頭髮落在地上也沒有管。

墨菲斯眯了下眼,開始尋思怎麼殺掉她不會汙染這裡,他隱於黑暗,沒有發出聲響,慢慢靠近。

她偏了下頭,墨菲斯還以為她察覺到他了,但是沒有,她只是將目光定於虛空,表情輕鬆。

她看起來什麼東西也沒帶,但是衣著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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