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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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依舊是地球,但卻不是他所熟悉的那兩個地球,不是上輩子,更不是上上輩子的地球。
這一世,他的家境比上一世還要好。
不過不同於上輩子的投胎,這一世他是直接奪舍的這具身體的原主人。
在吸收了原主人的記憶碎片後,丁逸便了解了他目前的狀況。
勞倫斯。洛克菲勒,是的,就是那個美國十大財團之一的洛克菲勒,在這個世界的地球上,它依舊存在,同樣的鼎盛,富可敵國。
而勞倫斯,則是這一代洛克菲勒家族長的孫子,也是唯一的孫子。
勞倫斯的爺爺有五個兒子,但孫子卻只有一個,最小的兒子甚至比勞倫斯還要小兩歲。
都說爺爺喜歡孫子,作為洛克菲勒家族長的唯一孫子,勞倫斯享受的待遇可想而知。
在丁逸奪舍之前,勞倫斯只是個喜歡作威作福,且沉迷酒色的紈絝子弟。坐擁洛克菲勒家族的億萬身家,勞倫斯每個月的花銷,都是一筆普通人難以想象的龐大數字。
丁逸之所以能夠奪舍這具身體,也是因為原身自己作死,結果把自己給玩死了。
那一年,勞倫斯才17歲。
而後,丁逸將其取而代之,表面上繼續過著普通人難以想象的奢華生活,暗地裡卻是在不斷的鍛鍊著這具被酒色掏空了的身體。
這一世,他不但完美的繼承了上一世過目不忘的能力,而且在這個基礎上又獲得了一個新的能力。
也是因為這個能力,讓丁逸在經過了五年堅持不懈的科學化鍛鍊之後,擁有了如今相當於普通歐美成年人八倍左右的身體素質。
不過到了如今,丁逸獲得的這個能力也快到了極限。
這個能力的極限便是十倍普通人的身體素質,達到了十倍就升無可升了。
饒是如此,十倍的身體素質,也足夠丁逸辦到一些在普通人眼裡只有超人才能辦到的事情了。
如此強大的力量,丁逸自然不會傻乎乎的暴露在人前。
在外人眼前,他依舊是那個成天只知道花天酒地的未來洛克菲勒家族繼承人,只不過比起以前,更加懂得身體是一切根本的道理罷了。
不過雖然是外人眼裡的紈絝子弟,花花公子,可身為未來洛克菲勒家族的繼承人,丁逸還是按照家裡的意思,完成了幾年的學業,而且也沒有給洛克菲勒家族丟臉,拋開他的生活作風不去說他,他本身也是斯坦福大學的雙學位博士,只不過外人更多看到的是他今天又跟某某好萊塢女星傳出了緋聞,隔天又跟某某著名超模出入酒店之類的花邊新聞罷了。
對於外人習慣性的將他當成一個不學無術的花花公子,丁逸也是樂得如此。
拋開這些明面上的身份,他暗地裡還是一名世界排名前三的殺手。
準確的說,他偶爾會進第二,偶爾又會被擠到第三,但自從三年前開始,他就從沒被擠出過前三的名次。
而他的任務完成率,跟排名第一的殺手,代號“哈迪斯”的那傢伙一樣,都是百分百,唯一的差別就是,丁逸執行的任務數量還不到對方的十分之一。
畢竟,他又不是靠著殺手這個身份過生活,身為洛克菲勒家族的未來繼承人,錢算什麼?無非就是一堆數字罷了,他根本看不上那些佣金。
之所以選擇當一名殺手,一來是他不想暴露自己的實力,二來也是需要上面的那些任務來測試一下自己的真是戰鬥力。
要不然,擁有一身強悍的身體素質,但是卻根本不會用,充其量也就是一頭蠻牛罷了。
丁逸可不想成為一頭空有一把子力氣的蠻牛。
三世為人,殺人什麼的,他一點都沒有心理壓力,第一次執行任務,他就乾淨利落的將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