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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式的錢莊、銀號。山西之有銀行,雖始於1913年中國銀行分行之設立,然屬於山西地方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金融業,當始於閻錫山創辦的“山西省銀行”。
在現代社會,金融為經濟之槓桿。對此閻錫山有著充分的認識,他常對人說,“金融是經濟的核心,掌握了金融,就是掌握了經濟命脈。”事實也正是如此,對於獨掌山西軍政的閻錫山來說,無論是擴充軍隊,還是興辦實業,都必須有足夠的經濟力,都必須有自己相應的金融機構和系統去支撐。於是他竭力透過各種手段發展山西金融,於是就有了“山西省銀行”的成立。
山西省銀行的前身是“山西官錢局”。1900年的庚子事變之後,作為維新之舉,清政府由國庫出資在各省設立官錢局(或稱為官銀號)。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山西巡撫以“裕國便民”為號召,奏準清廷在山西設立了晉泰官錢局。辛亥太原起義時,官錢局被搶劫一空,房屋也被燒燬。太原光復,閻錫山就任山西都督。起初因軍政情急,無暇顧及其他,軍費開支靠與大戶、巨戶借款籌措。次年,他由綏包返並後,開始意識到作為一個地方政府,不能沒有自己的“錢局”。於是,責成原晉泰官錢局總理渠本澄將局中的內、外欠賬作了清理。之後,去掉“晉泰”,冠以“山西”,使“晉泰官錢局”搖身一變,成了督軍可以直接掌握的“山西官錢局”。
據王尊光、張青樾回憶,晉泰官錢局變成山西官錢局後,以新絳人王化南為總辦,隨即恢復營業。“1913年,袁世凱在各省新設國稅籌備處,後改為國稅廳,以前由財政司管理的國稅,改由國稅廳統轄,國稅收入完全交存中國銀行分行(其時,太原的官辦金融機構除了官錢局之外,還有由大清銀行改組的中國銀行分行——作者)。財政司所管的地方收入以及田賦附加稅捐各款,仍存官錢局。這時官錢局就成為閻錫山支付一切費用的供給機關”。
據《民國財政史》載,山西官錢局“由該省軍政府撥資創辦。總局設於太原省城。旋因資金不足,續撥官款21400餘兩。民國二年一月,復撥所獲紅利6400餘兩。同年12月,又撥資本231000餘兩,約合銀元320900餘元。此該局先後撥入資本之數也。當創辦之初,悉照票號習慣,並未明定規則。至二年十二月添發資本後,乃由該局重定新章,實行改組,將全面職務分配為文書、會計、出納、營業四股。其營業情況,以經理司庫款項之收支為主要,而於商業上之營業範圍甚狹”。
山西官錢局成立後,即開始發行“銀票”。“初發行小銀元票60000餘元,不久即收回。民國二年(1913年)底又開始發行小銀元票81800元,大銀元票4040元。到六年(1917年)底該局在外紙幣流通額,計大銀元票53723元,小銀元票9097元”。
在改組山西官錢局的同時,為了與河東“軍政分府”的李鳳鳴、張士秀相抗衡(李、張因與閻錫山不睦,為求自立,向蒲、解、絳三州所屬17縣的殷實商民,籌集現銀萬餘兩,於1913年設立河東興業銀行,後改稱興業錢局)在經濟上取得進一步的主動權,閻錫山又於1913年籌備成立了“晉勝銀行”。晉勝銀行以賈繼英為行長。總行設在太原市帽兒巷,在大同設立分行,在京、津兩地設有辦事處。關於晉勝銀行的資金來源,南桂馨回憶說:“康佩珩於續桐溪去大同後,把在五臺縣東冶鎮的忻代寧公團改為保安會,民國元年撤銷時,留有四五萬元,交閻分肥,作為他們兩家的股金,投入了晉勝銀行。另外,在辛亥革命過程中,因太原敗退,向北路逃避,閻在軍款截曠項下撥出兩三萬元,分給他的親近人趙戴文、張玉堂、黃國樑、徐一清等,作為晉勝銀行的股份,分給了我兩股,每股股金1000元。同時閻將每月軍費總交該銀行,調撥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