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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羅曼所處的位置和職業性質,再加上她的容貌和身材,不出事蹟才叫奇蹟。記不清有多少次,她在危險的邊緣懸崖勒馬。
她也曾想: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她也是拚著能不溼這一次就不溼,留著以後再溼的原則,堅持到了現在。
她看著身邊韓哲那張精緻可愛的臉,很想說一句:韓哲,你知道你欠我多少頂綠帽子嗎?
遲早有一天,老姐會毀在你手裡!
她最看不起韓哲這一點:昨天晚上,明明我喝得最多,你才喝了那麼一點點,結果你還宿醉,到現在還沒睡醒。
幸好今天是週末。
羅曼不管他,自己先起床。
到了吃早餐的時間,羅曼對大家說道:“不用管他,昨晚喝大了,還沒睡醒呢!”
她似乎忘了,雖然現在大家都知道韓哲睡在她的房間裡,但此事,尚未挑明瞭說過。大家都默默地吃飯,就當心照不宣了。
自從去了一趟大西北之後,見到了韓哲的父母之後,在瞭解了韓哲父母的態度之後,羅曼心裡都有點兒打退堂鼓了。
人家父母不同意,自己總不能頂著父母的壓力硬上吧!讓人家父母心裡不痛快。婚姻不像朋友,朋友是兩個人之間的事,而婚姻是兩個家庭之間的事,不能無視其它家庭成員的意見。
羅曼也不是做事優柔寡斷之人,如果韓哲的父母態度鮮明,就是要妹妹,那自己也不用糾結了,狠一狠心,拱手讓給妹妹就完事了。但韓哲父母的態度曖昧,並不明確,只是委婉地表達了一下意向,看意思是想把選擇權交給年輕人。
關鍵是韓哲還抱著無所謂的態度,似乎姐妹倆誰都行。這又把球踢了回來,選擇權落在了姐妹倆的手中。
而妹妹和他之間,還什麼關係都沒有發生。反而是自己與他關係密切且深切,但是偏偏名義上他還是妹妹的未婚夫……
從大西北迴來之後,就忙於打官司、挽回公司信譽啥的,沒顧得上考慮這些。不考慮還好,一想到此事,羅曼頭就直大。
先不管這些了,好不容易到週末了,先放鬆放鬆再說。
早餐之後,羅曼羅蘭姐妹倆去了曼蘭健身中心。
“呼呼呼……”羅曼的連環拳用上了,打得妹妹只有招架之功,沒有還手之力。
姐妹倆練拳擊練得很有癮,自從韓哲帶她們倆入門之後,也用不著韓哲什麼了,韓哲只是偶爾來指點她們倆一下,大部分時間,姐妹倆都是自行練習。
羅曼最常用的對手就是妹妹,打外人沒意思,也不抗打,打自家妹妹才過癮!
每打一拳,她心裡還暗邊念一句:讓你跟我搶男人!讓你跟我搶男人!
打得很解氣。
在姐姐雙拳暴風驟雨的攻擊之下,妹妹的雙臂不自覺地抬高,護住頭臉……
羅曼等的就是這個機會,見成功將她的雙臂調到了上路,下一拳從下方掏進,直取妹妹的小腹……
這是羅曼慣用的伎倆了,每一次都能成功。
妹妹的小腹軟軟的,略帶著凹陷,打起來很舒服,彷彿天生就是安排被她打的。
“呯——”她擊中妹妹小腹的同時,自己也是破綻大露。妹妹抓住機會,拚著下面捱打一下於不顧,一拳擊中她的腦袋……
好在腦袋上有頭盔。
兩人幾乎同時中拳。
妹妹被打得後退了兩步,姐姐被打翻在地。
這小妞的力氣!
羅蘭衝到倒在地上的羅曼身邊說道:“我沒跟你搶男人!”不等羅曼反應過來,轉身走了。
說完羅蘭就後悔了,但她實在是忍不住了,什麼嗎?明明是你搶我的男人好吧!
她不敢停留,趕緊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