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我的字典裡,沒有萬一!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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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月明?”張益達喃喃道。
他總覺得這個名字有點耳熟,隨即似乎是想到了什麼,開啟了微博。
“張檢,你在笑什麼?”李笙笙見自己的上司突然露出一絲耐人尋味的笑,不由得問道。
“沒事,我覺得這個案件,可能會比想象中要有趣很多。”張益達饒有興致地看著電腦螢幕。
李笙笙沒再出聲,她牢記著剛才張益達給她下的通牒,咬著嘴唇想著該如何撰寫文書。
......
經益城縣公安分局偵查,經負責人批准,提請逮捕犯罪嫌疑人黃涵正,檢察院審查批准透過,已準備向益城縣法院提起公訴!
距離第二次會見,已經過去了一段時間。
終於,這一天等來了益城縣法院寄出的《開庭傳票》。
黃涵正,張偉卿等人涉嫌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一案,將於2010年10月23日在益城縣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
臨近開庭,舒必超也是趕到了江臨,準備在這裡住上幾日,等開庭時間一到,就和安月明一起出發前往益城縣。
第二次會見,安月明和舒必超都得知,除黃涵正以外,其他幾個人全部都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要玩就玩點大的。
安月明說服了安馨和黃燦鳴,在網上掀起了一波輿論。
“震驚!益城縣某男子在燒烤店吃飯,因為椅子佔用位置的問題,與他人發生爭吵,居然因此被檢察院審查移送提起公訴,或面臨刑期!”
底下的評論也是精彩紛呈。
“啊?我在燒烤店吃飯,椅子被人擠得沒位置了,我上前好聲好氣跟人理論一番,結果被扇了一巴掌,被辱罵就算了,小小地還擊一下,居然還要坐牢?難道現在被人打就只能白捱打嗎?還擊都不行了?什麼世道這是?”
“確實六,明明人家是被單方面捱打的,就舉了個酒瓶反擊一下,就被定性為互毆,檢察院都是這樣審查的嗎?我上我也行!”
“啊?我看到這則新聞的第一個反應,就只有這麼一個‘啊’字能代表我的心情,如果硬要說兩個字,那就只有‘離譜’了。”
“你們根本不懂檢察院的難做之處,其實他們也是有苦衷的,你像這類案件如果不嚴肅處理,就可能會出現越來越多的互毆事件,他們是在事情發生以前,給大家一個警告,你捱打了就不能還手,往那裡一趟,事後準備提車就行了。”
“我覺得確實不是檢察院和公安的錯,或許這些事情可能都是臨時工乾的吧,要怪就怪臨時工(此條一塊錢一次)。”
“媽的,樓上的不允許吃獨食,我也想賺這個錢,都沒錢吃飯了,也沒有好心人打給我100塊吃一頓飯。”
“切,你們都不要被律師當槍使了,這個案件沒那麼簡單,人都是趨利避害的,網上發出來的文章,不一定是真實的,到時候要是有反轉,你們這些人的臉都要被打腫!”
“就是!我看,這一切都是那些個律師炒作的方式罷了,這人都進局子了,哪有沒有錯的,這些律師天天都想著賺錢,為壞人辯護,他們也都壞著呢,就這你們也信他們的鬼話?”
“律師都是向錢看的嘛,都是要賺錢的,不寒磣,我看,這樁案件的當事人更慘,被律師作為出名的幌子用了,唉......”
網上的輿論褒貶不一,雖然大多數吃瓜的網民都是站安月明他們這一邊,但也有不少其他的聲音冒出來。
事態愈演愈烈。
其實安月明要將案件拉到廣大網民的視野裡。
主要是為了引起網上的高度重視,讓案件能夠更加透明,防止一些其他的因素介入。
這個案件,無罪辯護的把握還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