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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ldo;……我認為領導這樣做不公平……以前也是這樣,說什麼寫文章投稿到公司的報刊,只要稿件被錄用,單位年底會發100元獎勵的,結果都沒有兌現……&rdo;
現在想想,藍水珠覺得,這句話簡直是多餘的廢話,但小頭主任卻從這句話裡,瞭解到藍水珠喜歡寫作。而且,他覺得這一點可以利用。
在這以後,小頭主任提出,讓藍水珠把自己寫的文章發到他的網路信箱去。儘管不明就裡,藍水珠也認為這樣做極為不妥----這個陰險狡猾的小頭主任,不知道在打什麼主意,耍什麼花招,反正,肯定對自己不利。
藍水珠雖然是個膽小懦弱的人,但是,在很多事情上,她有自己的原則和驕傲。即便是對上司,她也不願意一味地服從,更不願以任何形式去巴結和逢迎。
所以,她沒有按照小頭主任的要求,把自己寫的文章發給他,而是給了他自己的部落格網址。她告訴小頭主任:我的文章,都在部落格裡。
因為部落格,就是放在網上,給廣大網友看的,藍水珠的部落格,是光明正大的,可以堂堂煌煌晾曬於太陽之下的,沒有絲毫見不得光、見不得人的東西;既然全國、乃至全球的網友都可以看,那麼,只要小頭主任上網,他也是廣大網友的一員,他跟其他人一樣,有閱讀、評論部落格的權利,除此之外,他不享有任何特權。給他一般讀者的權利,也就是給了他這個當領導的一個面子,藍水珠這樣的做法,已經算是相當尊重這個上司了。
若換做那個潑辣厲害的胖女人包妮妮,定會當面啐他一口唾沫,罵道:&ldo;去你媽的!老孃的文章幹嗎要給你看?!&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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