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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洪媚卻出來作證,說自己與她是一起的。
自己雖說逃過了一劫,但是卻把痛處讓人拿住了。
周森感到,自己的短處握在洪媚的手上,是最危險的。
至於自已開槍殺人的那把手槍,是周森在黑市買的,周森在開槍之後,便丟進了一個下水道中。
能夠給自己威脅的就是自己出現在香菇街前面。
不過那裡離案發現場,有幾里路,應該扯不上自己。
想了一下午,到了下班的時間,周森離開了辦公室。
剛出了保密站的院子,在院子門外,周森見到了洪媚。
&ldo;上車!&rdo;洪媚對周森喊了聲,指了指副駕駛位。
周森毫不猶豫地上了車,在上車的同時,他已經抓緊了前面的一個扶手。
洪媚一口氣將車子開到了一個西餐廳。
&ldo;請我吃飯。&rdo;洪媚停下車,對周森說道。
&ldo;憑什麼讓我請你吃飯?&rdo;周森今天不知哪條線短路了。
&ldo;憑我是女人,你是男人。&rdo;洪媚盯著周森道。
&ldo;女人就……我請。&rdo;周森在洪媚的眼神中敗下陣來。
兩人來到了二樓,二樓沒有客人就餐。
兩人選了一個靠馬路的有玻璃的位子坐下。
兩人點了自己喜歡吃的東西後,侍應離開了。
周森忍不住,開口了:&ldo;你今天為什麼要害我?&rdo;
洪媚笑著說:&ldo;我是幫你啊!怎麼說我害你。&rdo;
&ldo;我完全能夠說出我的行蹤。&rdo;周森說道。
&ldo;你怎麼說明?&rdo;洪媚嘲笑地看著周森。
&ldo;我中午在香菇街與藍水街交界的那個餐館吃過東西。只要一調查,我就有人證了。但是現在讓你一弄,我真的是說不清楚了。&rdo;
洪媚楞住了,連忙解釋:&ldo;我還不是怕你沒證據,被人審訊嗎。你這麼膽小,一上刑,你什麼都會按他們的意思來說。&rdo;
&ldo;謝謝你的關心!可現在我該什麼辦?&rdo;
&ldo;什麼怎麼辦?不是已經說了嗎,你陪我一起逛街的呀。&rdo;
&ldo;可我真的不是同你在一起啊。&rdo;周森說完,馬上住口。
因為侍應已經送來了兩人點的西餐。
周森開了一瓶紅酒,給洪媚到了小半杯。
兩人各自端起了酒杯,沒有碰杯,因為洪媚根本沒那個意思。
洪媚喝了一口酒,斜睨周森:&ldo;你真的在一個小餐館吃過飯?&rdo;
周森點頭說道:&ldo;當然是真的,就是香菇街與藍水街交界的那個名字叫&l;地三仙&r;的餐館。&rdo;
洪媚唸叨了一遍,記住了這個餐館的名字。
又喝了一口紅酒,洪媚站起身來。
&ldo;你不是還沒吃嗎?怎麼?不合胃口?&rdo;周森好奇的問。
洪媚拿過自己的小包:&ldo;我記起一點事,我去打個電話。&rdo;
洪媚向一樓的收銀臺走去,那裡有電話。
周森坐著繼續吃東西,品嘗著紅酒。
突然,周森放下了酒杯,因為他透過大玻璃,看到了一個人。
那是一個小孩,此刻他正在向周森做著手勢。
這小孩是一個聾啞人,他看到了周森。
小孩向周森打手勢:哥哥,你今天不去我家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