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小獵戶居首功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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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不是過不下去的人家也不會鋌而走險地去當獵戶,只要不是太懶惰,靠著溪水湖泊或者田地,總還可以有口飯吃。
所以本地方圓十里的獵戶,一個巴掌都數得過來。
而小山家裡,是莊裡唯一的獵戶。
之前林幼卿隨二妹進山經常能遇見他,也跟他買過獵物,一來二去兩邊就說上了話。
小山家作為方圓百里為數不多的獵戶,與周邊鎮上縣城的酒樓、客棧,以及大戶人家都有過供貨關係。路子是早就趟熟了的,所以張老爹只管上山打獵,跑腿賣獵物的事都交給兩個兒子來負責。
挖陷阱捕獵,是林幼卿遇見小山後才萌生的想法,卻是在深入瞭解過小山家的情況後才跟二妹提起,並開始踐行的。
動工之前,林幼卿就賣獵物的事已與小山談妥了,並要求他保密,不許透露出去。
必須儘量設想周全了,也免得到頭來不能好心辦壞事,帶累了二妹。
小山沒有任何為難地就暢快應承下來,紅著一張臉認真而鄭重地跟她保證:“林姑娘放心,我不會跟莊裡人說的。我們一家都不是多話的人,除了娘跟大姐小妹,我們爺仨成日都鑽在林子裡打獵,一向也不跟莊裡人來往。”
小山心性純良,毫不藏私地教了她們不少從他爹那裡學來的捕獵與叢林經驗,比如如何辨別動物足跡與糞便,不同的動物喜歡出沒在哪些地方,山裡哪些地方去得,哪些地方是萬萬去不得的等等不一而足。
就這樣她們倆個小姑娘,從這個小獵戶身上學到了不少捕獵經驗。
就連最初的兩口陷阱從選址到挖坑,小山都是出過大力氣的。
吃水不忘挖井人,她們兩個姑娘家能成事,小山當居首功。
所以林幼卿跟二妹商定,每回給他一成的抽成,讓他也賺些私房錢。
只是小山不肯收,說他幫著賣獵物是順道的事,又不是專程為她們賣的,要是教他爹知道他不過是幫著賣三兩隻獵物就收人家錢,非得揍他一頓不可。
她們的獵物也的確不多,像今天一下逮就住兩隻的情況也不能說是沒有,只是不太多,十次能有四五回就不錯了。
所以楊二妹才歡喜不已 。
只是她剛把事情安排好,就改了口:“算了,這次咱們就不賣了,都拿回去給林阿婆燉湯,你家裡還有客人呢,正好不必買肉了。”
說著,又去山洞裡面挪石頭、挖土的一番折騰,終於抱著一個灰撲撲的荷包在林幼卿對面的石頭上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