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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天皇和我國政府、我國統帥部,對&ldo;戰爭要處處光明正大地進行,不要遭到任何方面指責&rdo;的問題,都特別注意。十二月六日,東鄉外相在向野村大使拍發對美最後通牒的電文前,曾倍加謹慎地作出指示,要求大使在這個問題上切切注意。指示說:
&ldo;關於向美方遞交(對美備忘錄〕的時間問題,另電告知,但要事先安排妥當,作好整理檔案和其他一切準備,以便訓令一到能夠隨時向美方遞交。&rdo;
另外,山本長官在機動部隊出發前向幹部所作的指示,也帶有光明正大地開戰的意思。他說:
&ldo;美國是最強大的敵人。決不容許麻痺大意。我們的計劃雖然是突然襲擊,但不能在乘人睡覺時割對方的頭顱,作為一個武士,即使遇到對方在睡覺的時候,也要把他喚醒後再去殺他。希望你們猛攻猛打,縱然遇到反擊,也不要驚慌失措。&rdo;
山本長官始終是重視國際信義的。他曾慎重地同軍令部進行聯絡,要求在開始進攻的三十分鐘前,一定要把最後通牒遞交美國。所謂&ldo;喚醒對方&rdo;,就是將這剩下的三十分鐘時間交給對方。
然而,實際情況卻不是這樣。野村大使並沒有按照東京訓令中的指定時間行事,而是耽誤了一小時二十分鐘。也就是說,那份最後通牒是在日本第一批進攻隊開始進攻後過了五十五分才遞交的。因此,它變成了一份&ldo;事後通牒&rdo;。這樣一來,我國不能不長期忍受&ldo;偷襲&rdo;的壞名聲。
為什麼最後通牒會耽擱時間的?
野村大使雖然不得不作一番痛苦的辯解,說這是電報譯讀上的遲誤,然而,美國方面反倒能在東京訓令野村的遞交時間前三小時半和兩小時半,分別破譯了最後通牒的電文和指定下午一時通知的電報,從這一情況來看,大使館在指定時間內來不及處理這項工作,那是無論如何也不能理解的。大使館違反東京訓令的一個明顯原因,是工作人員存在一種令人難以理解的翫忽職守和相互間的不合作態度,另外還有一個潛在原因,那就是大使館館員對時局缺乏認識和缺乏完成任務的熱情。這方面可以舉出一些情況。
其次,在開戰之初如果不進行夏威夷作戰,那麼,從純戰略觀點來看,將會出現什麼結果?
金梅爾司令在一九四一年七月二十一日製訂的《美國太平洋艦隊作戰計劃》中,已把進攻馬紹爾群島的日程確定下來。這就是:
&ldo;在開戰第二天以兩艘航空母艦和三艘戰列艦為基幹的強有力的部隊由珍珠港出擊,在開戰後第六天到第九天對馬紹爾群島進行為期四天的偵察,隨後暫時躲避起來,在洋麵上,與開戰五天後從珍珠港出動的、以一艘航空母艦和六艘戰列艦為基幹並配備有陸戰隊的主力部隊相會合,從開戰後第十三天起對馬紹爾群島發起進攻&rdo;。
因此,日本方面倘若不進行夏威夷作戰,那麼,監視夏威夷海面的日本潛艇,可能在開戰後的第一天到第五天報告那美國強有力的艦隊從珍珠港出擊的情況。另外,我馬紹爾方面的部隊,在開戰後的第五天乃至第六天也會將出現敵艦的情況報告本國。這樣一來,我海軍部隊就要把主力抽調到內南洋方面去,結果剛剛開始的南方作戰便不可能按計劃進行下去。
還有一個問題,即日美兩艦隊圍繞馬紹爾群島的攻守問題,會不會在海上發生戰鬥?這個問題雖然無法得知,但其可能性卻相當大。倘若發生,它會經歷一場什麼樣的海戰?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不過,值得懷疑的是,這場海戰未必對我方有利。因為在內南洋方面,對海上兵力的戰備情況,特別是航空母艦的兵力優越情況姑且不談,而單從陸上的戰備來看,還是很不充分的,仍處於未完成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