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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無論是上天堂還是下地獄,你都會在路口碰到同一批人。但我的自尊心不允許我碰到他們,特別是黛莎。
我帶著為數不多的存款逃離了,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去哪都可以,只要不在最落魄的時候碰見家人。
我去找過天歌,但她躲著不見我。阿肯說她也很受傷,真見鬼!也不知道是誰報匯出來的新聞。
“你在這裡的受歡迎程度,就如同安靜的電影院裡突然闖進來了一條瘋狗。”他說道。
“我要見天歌!她肯定知道事情的真相。那些大的傷痕明明是那天賽車時留下的。”我提高了分貝。
“知道了真相又怎樣?你以為網友要的是真相嗎?等熱鬧過後,該涼的人就徹底涼了,你知道她好不容易才走到這一步。”
我懶得聽他囉嗦,不停的撥打天歌的電話,但她一直在通話中。
“你也不想把事情鬧大吧?試想一下,如果一來二去,本地的新聞發酵了,是不是會禍及到家人。”
“他們什麼都沒做!”
“那你做了什麼嗎?”阿肯說完這句話,朝我冷笑了一下,就大搖大擺的離開了。
此時坐在動車上的我,猶如一隻喪家之犬一樣落荒而逃,天歌的手機裡有給我的轉賬記錄,有我剛設計好的遊戲,有我的隱私,估計還有黛莎的一些不足掛齒的秘密。
而我的手機裡什麼都沒有。她真的只是受害者嗎?我的耳朵裡響起了黛莎拖長音唱的戲曲:“真亦假時假亦真,假亦真時真亦假。”
下了車,再坐了兩個小時的大巴,然後踏著齊腰深的野草,走了很長時間的一段小路,才看到了不遠處的一個小房子。
這是我外公的一個臨時住所,為了方便養魚的,可惜現在人去樓空,只剩下一屋子的回憶。
我小時候經常和外公一邊釣魚,一邊說自己長大後要成為哪種人。
消防員、警察、航空員、甚至是國際巨星。
外公總說:“只要你想,你可以成為任何你想成為的人。”
而外婆總在廚房給我們做紅燒魚,她評判一個好男人的標準不是他開什麼車或買什麼房,而是他一天能釣幾條魚。
魚塘已經乾涸了,我坐在這裡,點燃了人生的第一支菸。
抽菸的滋味並不好受,吸進去的少,吐出來的多,沒抽兩口,我放棄了。
在悲傷情緒拉滿的這個午後,我看完了黛莎寫的小說。原來,她是以我原型寫的男主人公。
我把小說男主代入成自己,所有的事情都有了個清晰的輪廓。
原來情人節那天她發脾氣,是因為做好了飯菜等了我一夜,而不是因為我沒給她發紅包,我一直以為是她太愛盲目跟風了,才會不想放過任何一個能在朋友圈裡曬幸福的機會。
原來,她那天在我公司樓下看到了我給女同事披衣服的場景,所以才把我的枕頭和被子搬到了沙發上。
原來,我那天摔壞的鋼筆是她奶奶送給她的最後一個生日禮物,怪不得她那天哭到歇斯底里,而我還嘲笑她是個潑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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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乾涸的魚塘釣魚?”
突然出現的聲音嚇了我一跳,我抬起頭看到了一個約莫六七十歲的禿頭老人。
“我沒想到這裡還能看到活著的生物。”他點了一支菸,繼續說道:“三年了,這是第一次。”
“我的外公外婆曾經住在這。”
“哦!跑來憶苦思甜來了,據我所知,人要是不吃點虧,是不會回頭張望的。所以你想回到過去嗎?我能幫你。”
我看了看他,心想:這老頭多半是瘋子。
接下來他講了量子糾纏,還有一些我聽不懂的方程式,我這個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