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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段對話,我自己不記得了。我小時候是不受人注意的,爸爸在文章裡提到我姐姐哥哥不止一次,而寫我小時候的只有這一篇。雖然只有這一篇,卻是專門寫我的,我感到不勝榮幸。這篇文章於同年(1933)8月1日發表在《文學》月刊上。
我對李家大媽的感情甚至到了護短的程度。記得有一次她坐在扶梯間裡做針線,看見桌上放著我二姐玩兒用的一盒珠子,五顏六色的,實在好看,她便偷了幾顆放到旁邊的針線盒裡,偏偏被二姐從樓上望下來看見了。二姐沒有罵她,只是趁她不在時,悄悄地把珠子放回了自己的盒子裡。這一切我都看在眼裡,我竟袒護李家大媽,趁二姐不見,又把珠子送回到李家大媽的針線盒裡。現在回想起來真好笑,這不是助長她偷東西嗎!
說起偷東西,還有一件可笑的事。管我大姐的那個保姆有一次偷了東西,被媽媽發現。媽媽是個善良不過的主母。她悄悄地把東西拿了回來,沒有追究她。誰知那保姆發現後,反而埋怨媽媽說:
&ldo;我拿了來,你又拿了去!&rdo;
她是紹興人,是用紹興口音說的,把&ldo;拿&rdo;說成&ldo;duo&rdo;(奪)的音,所以更顯得可笑。媽媽對此竟無可奈何,只是作為笑料講給我們聽。偷東西當然是不好的行為。不過當時的保姆不像現在報上看到的某些保姆那樣喪心病狂。她們只是拿一點生活用品。她們心裡可能會想:&ldo;你們家有那麼大的房子,那麼多東西。我家卻一無所有。天道不公平!&rdo;
於是看見了自己合用的東西,就拿了一點。就這麼一點,你還捨不得,要拿回去!我對這個保姆倒同情起來了。
對李家大媽,則更加偏袒。她對我那麼好,把我當成自己的孫輩。她家裡可能沒有孩子。不,她可能沒結過婚,或者死了丈夫。不然的話,祖母的陪嫁丫頭,後來總要把她嫁出去,怎麼還在我們家做呢。她拿幾顆珠子,說不定想作為將來陪葬用呢。有一點亮晶晶的陪葬品,見了閻王,下輩子投胎時會投到好一點的人家。我那時太小,不懂得跟她聊聊,關心一下她的情況。我光是從自己的需要出發眷戀著她。我多麼自私!
接待寺
我虛齡5歲時就被送進小學一年級。石門鎮上有一所初級小學,設在一座叫接待寺(為接待南宋皇家的人而造)的廟宇樓上。我們每天經過菩薩面前上樓去唸書。樓上只有一個很大很大的房間,放著四排課桌椅,由裡向外:第一排,一年級;第二排,二年級;第三排,三年級;第四排,四年級。只有一個校長兼老師,叫豐銘,字雲濱,排行第五,是我們的族親,所以我們叫他五爹爹。五爹爹的祖父和我祖父的祖父是親兄弟。在爸爸的隨筆中,有一篇以&ldo;五爹爹&rdo;為題,專門寫他的身世。
現在回想起來,五爹爹的本事真大;從一年級到四年級,全部由他一人教。他教一個年級時,另外三個年級就沒事,可以隨便哇啦哇啦亂吵亂叫,真虧了五爹爹!
五爹爹自己的孫女豐明珍比我小一歲,也在這學校裡念書,和我坐在一條板凳上。每到放學的時候,大家必須端坐在自己位置上,誰乖,就讓誰先回家。女生總是乖一點。而在女生中,我和明珍總是最先被點名回家。這裡就難免有五爹爹的私心了。明珍是他家的人;而我呢,祖父豐鐄是舉人老爺,我父親是石門唯一一個從日本回來的,何況在那時已經出名,他認為當然應該照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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