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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後按照市場重新調整價格。
這個價格,已經不算低。看來鬥音並沒有因為他是新人而瞧不起的意思。
只是合同上同時標註了,四首歌不能給除鬥音外的任何對手使用,否則要付出三倍違約金,並且鬥音會第一時間封殺王桓的所有作品,以後永不合作。
王桓將合同發給陳輝,讓他找專業人士看一下有沒有陷阱。
陳輝很快回話,合同沒有任何隱形陷阱。
不過有一個隱藏很深的條款,若是王桓違約,那麼鬥音將在接下來的半年內有無償使用四首歌的權利。
王桓本就沒有違約的打算,因此這個條款對他無傷大雅。
他放下心,撥通了中年男子的電話:「您好,合同我已經看過了,可以簽。」
中年男子喜道:「那好的,麻煩王先生現在就列印出來,一式兩份,簽下自己的名字即可。不過為了時效性,王先生能否先將簽字檔案傳真一份過來?原件後面寄快遞即可。」
王桓知道鬥音是想快點將他的歌曲推廣。
對於這樣的要求,他當然滿口答應。
將合同列印出來後,他便跑到了學校的小賣部將檔案傳真過去,並且第一時間寄出了合同原件。
「葉經理,合同我已經傳真過去了,您那邊收到了嗎?」
王桓現在已經知道跟他打電話的是鬥音運營部的葉經理。
「已經收到,不過版權費可能會延遲幾天才能到帳,還請見諒。另外我想問一下,王先生你有鬥音帳號嗎?」
葉經理問道。
「沒有,我平時只是當遊客刷一下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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