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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次,我當時立刻看出這一點,儘管我並未親眼見到兇器本身,但由於你的描述這麼清晰,我不可能錯過這關鍵的一點。
「於是,有個疑問自然跟著浮現:保護手部最自然的方式是什麼?最簡單的答案是:手套。當然,手套對兇手來說是否合用?我們知道,對於他的謀殺計劃而言,手套簡單而實用‐‐手套的厚度提供周全的保護,尤其是皮革質料的手套;而且,對一般人的正常穿著而言,戴著手套比其他任何不尋常的護手方式,要顯得自然不突兀。畢竟,在一件計劃周詳的謀殺案中,我們沒理由認為,兇手會放棄最自然、最適宜、最足以保護手部的手套,而改用另一種奇奇怪怪的護手方法;退一步來說,若戴著手套被人瞧見也不顯眼也不致引起疑問。而我們來想,其他能符合手套的功能,又不至於太礙眼太引人注目的方式還有什麼?應該是手帕。但攜帶手帕也許很自然,但一條纏在手上的手帕卻多少不對勁,引人好奇,而更要緊的,對尖銳的針並不能提供足夠的保護。我也考慮過,兇手是否也可能用薩姆巡官的方式來做‐‐就是用個小鉗子來夾,但稍稍一想馬上就可推翻這個假設,畢竟,在兇手夾著避免刺傷自己的同時,這作的操作動作未免太精巧也太明目張膽了‐‐想想看,擁擠不堪的車廂裡,幾乎沒有自由活動的空間可言,這使得這種方式完全不可行。
「至此,我以為事情非常明確,兇手把軟木塞放進隆斯崔口袋時,他必定戴著手套。」
薩姆和布魯諾面面相覷,雷恩閉上雙眼,用低沉平靜的聲音繼續說:「我們知道,軟木塞放進隆斯崔口袋的時間,是他上車以後的事,從事後每個人的證詞都可確定這點;而我們也知道,打從隆斯崔上車之後,車門和車窗就再沒開啟過。當然有兩個例外我們不能忽略,但其實這也毫無疑問,兇手必定是事發之後薩姆巡官偵訊過的、還留在電車上的一員,而從隆斯崔及其友人上車之後,就再沒有人離開電車一步,除了一個例外,這個人奉達菲警官之命下車,但很快回到車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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