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抉擇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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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煙生:“那本記‘小賬’的本子現在在哪裡?”
陳德萊:“被我燒了。”
任煙生:“孔麗梅是如何發現凌瀚濤的母親被兩個人撞過的?”
陳德萊:“她表姨住在蓮花縣姚家村,那天晚上,她表姨串完門朝家走,正好目睹了我撞人的全過程。孔麗梅找到了我,開價一百萬,少一分都不行,如果不給就會每天來派出所鬧,並將當時的撞人影片釋出到網上。我無力支付這筆錢,也不想讓她繼續胡攪蠻纏,所以藉著機會進入她家,讓她永遠都沒有機會將這件事說出去。”
任煙生:“陳哥,來見你之前,我已經查過你們小區的監控錄影,在2月號的晚上,你7點回到家,沒再離開過,撞人的人不是你,是陳岑。”
陳德萊:“就是我,我兒子那晚在家學習。”
任煙生:“你我都在公安隊伍裡摸爬滾打,應該知道提供假口供的後果。”
陳德萊:“只有我,我和老太太之間有矛盾,故意這樣做。陳岑是個善良的孩子,那晚發生了什麼,他完全不知道。任隊長,我千算萬算也沒有想到你會去查凌瀚濤母親的車禍案,到此為止吧,我求你不要繼續查下去了,讓孩子安心備考。等我把派出所的工作安排完就去局裡自首,謝謝你願意給我這個機會,陳哥不會給你添麻煩的。”說完這番話,陳德萊毅然從車裡走下,將背影留給任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