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樹叢中的女屍 (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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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早上9點,碎屍案發生後的第二天,第二次案情分析會在三樓的會議室召開。在分析會開始之前,技術室出具了四份鑑定報告。
1經過dna比對,在1202號房間的廚房、衛生間裡找到的全部屍塊屬於被害人董琨。
2粗麻繩上的面板組織與被害人的dna比對一致,判定粗麻繩為致傷工具。
3膠皮手套上的血跡屬於被害人。手套內面板組織的dna與從牙刷上提取到的口腔上皮細胞的細胞核dna比對一致,屬於陳赫雲。
4衛生間下水過濾網中的黑色頭髮分別屬於陳赫雲、董琨。
會議室的白板上貼著四張照片,從左至右分別為被害人董琨、太太陳赫雲、女兒董嘉苗,以及一張三口人的合照。合照的拍攝時間在一個月前,照片中陳赫雲和董嘉苗的身高與董琨相當。
陳赫雲與被害人關係密切,且諸多關鍵物證直接指向她,她的手機在案發後的第二天依然無法打通,嫌疑呈直線增加,成為警方的重點調查物件。
李洋:“陳赫雲,1976年出生,無犯罪記錄,學歷小學,目前在本市的一家大型衡器公司擔任副總經理一職。最近半個月內沒有離開海潭市的出行記錄。手機在26號晚上11點01分關機,最後一次通話的時間是手機關機前的1分鐘,電話是打給董琨的,通話時間2秒鐘。透過對機主關機前的手機所在位置進行定位,顯示地點為藍色海港城。”
任煙生:“低學歷、高職位,這個女人很不一般。2秒鐘的通話時長,存在很多種可能性,誤撥、電話剛撥出董琨就回來了、董琨剛接起電話陳赫雲的手機就沒電了,當然也不能排除電話是兇手撥出的可能性,故意引董琨回家。董琨的通話記錄查了沒有?”
李洋:“董琨在遇害前的最後幾個電話都是打給一個生意夥伴的,25、26號都打過電話,通話時長3-7分鐘。案發時董琨的生意夥伴正在清邁度假,沒有作案時間。董琨的手機在26號的晚上11點47分關機,比陳赫雲晚46分鐘,在遇害前沒有再開機,最後出現的位置是也是藍色海港城。”
任煙生:“佳佳,和被害人的頭顱放在一塊的桃木劍查得怎麼樣了?”
文佳:“目前還沒有線索,桃木劍上沒有留下有效指紋,這就很難查了。這款桃木劍屬於通用款,銷售渠道非常多,淘寶、街邊、寺廟的附近都有賣,就連菜市場的小攤上都在售賣這種最尋常的鎮宅辟邪之物,單單淘寶上就有至少100間店鋪在出售此物,在最近的半個月內曾下過單的海潭市人至少有一千名。”
任煙生:“這條線索先放一放。買下這款桃木劍的人未必是自己留著使用,也有可能是先購買,再贈給其他人,而收到這把桃木劍的人很有可能還會再轉贈給家人或朋友,涉及到的人員過於多,我們無法一個個排查。”
文佳:“我在逛論壇的時候曾看到一種說法,如果肉身不完整,魂魄也將不完整,只能變成孤魂野鬼在世間遊蕩。真假不予置評,但確實有很多人相信這種說法,在下面跟帖表示贊同的網友非常多。桃木劍為辟邪之物,兇手為了不遭到鬼魂的報復,將它和切下的頭顱放在一起。陳赫雲的學歷很低,恰恰符合這種迷信心理。”
任煙生在陳赫雲的名字下方畫上重點符號,重點號的旁邊又打上了加粗的問號。“寧哥,新民公園的監控錄影查到哪裡了?”
洪見寧:“已經查完了。新民公園最近一個星期的監控錄影中沒有出現過手提大號袋子入園的人,但是找到了許多揹包、推車、脖子上掛著包的遊客。一共33人,8個男人,25個女人,30個人露了正臉,3人留下背影。技術大隊對這些有正臉的照片進行高畫質處理後得到了30張高畫質照片,並透過公安內網查到了這30名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