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毒物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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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經常聚在一起玩牌,關係不錯,基本每個月都會聚在一起大喝一頓。只有謝文君一人是雲崗籍,與當日赴宴的六人均不熟。
謝文君在梁鵬遇害當天的早上6點乘飛機到達海潭市,次日,得知好友遇害的訊息後,他選擇暫時留在這裡,幫助錢雅和梁諾料理好友的身後事,目前住在距離湖濱花園較近的如家酒店。
七名好友均證實梁諾在聚會期間來過,時間大概是當晚的八點過一點,當時聚會已經進行了一半。梁諾空手而來,和梁鵬喝了一些酒,氣氛和諧,兄弟二人還決定16日晚上去看望在臨江市生活的父親、母親。
大家與梁諾雖然是第一次見面,但聊得很不錯,散席後互留了電話號碼。其間,錢雅沒有來過,也沒有給梁鵬打過電話。除此之外,也沒有其他人進過門市房。當晚的菜餚都由梁鵬一個人烹製,用大盤盛裝後,由他親手端上桌。
姚奈和謝文君是最後離開的兩名好友,二人均證實在梁諾離開的時候,梁鵬還活著,當時的梁鵬已經酩酊大醉,想出門送梁諾,卻如一灘泥一樣倒在床上睡著了。
姚奈:“當晚的聚會在8點30分結束,梁諾在8點40左右離開,我比他晚一小會兒,大約是9點10分離開的。離開之前我把梁鵬搖醒了,告訴他別忘了把門反鎖,他迷迷糊糊地答應了一聲,又睡過去了。我的車停在了門市房的北門,離開門市房後,我開車在樂東路上行駛,到了曙光街與湘西路交匯處的位置,我忽然覺得有點撐,所以就找了個衚衕把車停下,在那周圍漫無目的地走了走。12點左右,我開車回家。”
謝文君:“我是最後一個走的,在當晚的10點左右從梁鵬的門市房離開,那時梁鵬已經睡著了。走出門市房後,我到小區的西門叫了一輛計程車回酒店,車號是海a y14,回到酒店的時間大概是10點20分。”言畢,他從錢包裡翻出當晚的小票,遞給任煙生。
11月16日上午10點,第二大隊在三樓的會議室召開了浮屍案發後的第一次案情分析會,技術員王利、小孫和全體偵查員參加。
洪見寧和文佳對湖濱花園住宅區內的被害人的鄰居們的詢問結果做出了彙報。
“詢問物件共有18名,分別為住在被害人隔壁的住戶、樓上的住戶、樓下的住戶和第一層、第二層的住戶,以及物業的四名工作人員。大家對梁鵬的評價非常差,都說只要他不喝酒就還是一個正常人,喝了酒就變了樣,酒品很差,像瘋子似的打罵錢雅,有一次鄰居看不過去了,報了警。小區裡的住戶素質普遍較高,無人與其發生過矛盾,其實大家的言外之意就是:高素質的人不會與梁鵬這種品行的人一般見識。”
“梁鵬和錢雅在2018年6月搬進湖濱花園,入住至今,夫妻二人曾多次爆發激烈爭吵,樓下的住戶經常能聽到摔東西的聲音。錢雅很弱,只是一味的哭,不求助,一直忍讓。梁鵬晚上住在門市房,白天回家,平時家裡晚上只有錢雅一個人住。錢雅為了躲避梁鵬,待在單位的時間比較多。”
毛淺禾對當晚接單的代駕員的詢問結果作出簡短彙報。
“14日晚上8點47分,梁諾透過手機軟體找了一名代駕員,代駕員在晚上8點50分到達湖濱花園105號門市房的南門。根據代駕員李師傅提供的資訊,他到達指定地點的時候,梁諾剛從隔壁的文具店走出,身上的酒味比較重,他與梁諾簡單說了幾句話,當時車裡沒有人。梁諾把車鑰匙交給了他。9點27分,李師傅將梁諾送回洋浦花園a區,梁諾讓他將車停在了自家的車位上,付款後,梁諾上樓。”
至此,梁諾交代的細節與詢問物件提供的資訊全部對得上。
影片大隊正在查梁諾回家後、與太太胡娟前往月湖公園的那一部分的監控錄影,稍後也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