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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自己早期選擇思想的某些內容仍然持充分肯定的態度。
例如,在上述同一個談話中,薩特說:“我有一個想法,從未放棄過並一直在深化:一個人最後總是要對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他除了承擔這種責任外別無其它選擇。因為我相信,一個人總是可以從自己的所作所為中創造一點什麼。現在我把自由定義為:自由是人們的一個小小的活動,有了它,那些完全被社會所制約的存在就成了不完全限制在社會給定的種種條件之中的人。” (《思想紀遊》)
這裡表達的意思顯然與“真正自由的選擇是沒有的”相悖。如果真正自由(自主)的選擇是沒有的,那麼,一個人就不用為他的選擇承擔責任,一切都可以歸結為社會、外部環境、他人的作用等等。薩特認為,人的選擇,歸根結底,總是創造了一點什麼,也就是在某種程度擺脫了社會對他的制約,這就是自由,這實際上仍然是肯定人的選擇的自主性。
如何解釋這一自相矛盾的情況?首先,薩特對他早期自主選擇思想的批判,並非是對這一思想的完全否棄,只是否定了自主選擇的某種絕對性。試分析一下他作了自我批判的那段話:“無論是什麼境況,無論在什麼地方,一個人在對自己是否成為叛徒作出選擇時,他總是自由的。”這段話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沒有什麼問題,實際上完全否認社會、環境、他人以及其它非個人意志的因素對一個人的選擇所起的作用。薩特在同一個談話中說,一個人在敵人的拷打中能否挺下來,這個問題在當時僅僅是一個身體的忍耐力問題。他的意思是,如果拷打之嚴酷超出這個人的身體忍耐力,即使最後他選擇了招供,這也並非他真實意志的表達,這時的選擇就不能說是自主的。
可以作為例證的是我們前面提到過的一件事情:“二戰”期間,薩特所在的那個抵抗組織的一個成員被佔領者當局逮捕,他在被審訊中供出了薩特和其他幾個人的名字。後來這個人想辦法從被關押的地方傳出話來,說明這個情況,意思是讓這幾個人躲起來以避免可能的被抓捕。那麼,這個人選擇成為叛徒——如果將向敵人招供就當成叛徒的話——是否是自主的?就他後來的表現看,顯然不是。他事後力圖對這一選擇結果作出補救。
再拿薩特列舉的工人參加戰鬥的例子講:一個工人參加戰鬥,比如參加罷工,是否就像薩特以前所說的那樣,參加或者不參加,總是自由(自主)的?假如這個工人已經身無分文,如果他參加罷工就只有餓肚子、沒有飯吃,他可能的選擇是否還是完全自主的?顯然,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的處境,他所具有的種種條件,對他作何選擇至關重要。
由此可見,一個人的選擇不可能是完全自主的,除了他本人的意志之外,外在的力量以及內在的非意志的力量(例如生理反應)也會起作用。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薩特對他早期自主選擇思想作了嚴厲批判,但這種批判並非認為選擇的自主性完全不存在或根本沒有可能。
上面列舉了薩特對《魔鬼與上帝》中海因裡希的評論:“海因裡希當然想選擇,但他既不能選擇拋棄了窮人的教會,又不能選擇拋棄了教會的窮人。他是這樣一個活生生的矛盾而決不會有什麼選擇。他完全被他的處境所制約。”怎樣看待這段話?它很容易讓人產生一種印象:薩特認為有這樣的人存在——他們的選擇完全沒有自主性,或者甚至連選擇都不可能。
實際上這是一種誤解。薩特在同一個地方說明,海因裡希只是他為了批判自己強調自主選擇的絕對性而塑造的一個人物。因此,這個人物更大程度上具有一種象徵意義。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將人判然分為兩類:一類可以自主選擇,另一類無法自主選擇或無法選擇。一個人無論受社會、境況、他人多麼大的制約,他總是存在著哪怕是一點點的活動餘地;憑著這點活動,他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