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續寫落幕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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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終於拿到了期待已久的最新一期《趣味兒童》。
各人的反應卻是各不相同。有些人一拿到書就迫不及待的把書翻開,想要在裡面找到自己的作品;有些人卻是遲遲不敢開啟,生怕開啟後會讓自己失望。
某報亭旁。
一位30歲左右的男子。剛拿到雜誌還沒有離開報亭,就迫不及待的翻閱起來。
突然,他興奮的大叫一聲,向著旁邊的人說道:「哇哈哈,你看,你看,排名第30名的作品是我寫的,是我寫的!」
旁邊的人卻是有些不信,「真的,看著不像啊。」
30歲左右男子急了,「怎麼會不像呢,你看看作者名,我就叫這名字。要不我拿身份證給你看看?」
……
林飛也買到了最新的《趣味兒童》,不過卻是遲遲沒有開啟。
他有些緊張,他有些不敢把雜誌開啟。他怕自己的夢想沒有實現。
可終究還是要開啟的。
終於,林飛用略微有些顫抖的手,翻開了雜誌的內頁。
第一篇,作者:鄭潔。
「鄭潔?」林飛感覺到這好像應該是什麼重要的資訊。不過他沒有多想,也沒有去看具體的內容。而是繼續往後面翻去。
第二篇,作者:情嵐。
第三篇,第四篇,第五篇,……
前面10幾篇都不是他的作品。不過他沒有失望,因為他知道自己的作品即使能夠進入前30名,名次也不會太靠前。
只是,他現在越來越緊張了。這已經是第17篇了。
林飛略微停了停,深深的吸了一口氣。才用越發顫抖的手,翻開下一篇。
突然,林飛的雙眼睜的滾圓。有些不可置信。
第十八篇,作者:林飛。
「是我,真的是我。我做到了。我終於做到了!」
林飛輕輕的撫摸著雜誌頁面,就像撫摸著自己的孩子。雙眼不覺間已經濕潤了。
自己多年的夢想終於實現了。
謝謝你,趣味兒童!謝謝你,李凡先生!
……
網路上。
已經有不少幸運兒,將自己的作品發表在網上了。
「來來來,我的作品榮獲第29名。現在發出來,請大家鑑賞。」
「第25名作品在這裡了啊,沒買到雜誌的朋友趕緊來看了。哈哈!」
「真是想不到咱也有作品發表的一天啊。哇哈哈,大家都看到了嗎?第21名就是我的。」
「……」
他們是幸運的。但絕大多數讀者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唉,真是羨慕那些前30名的人啊。」
「是啊。可惜我的沒有選上。也不知道最終排在多少名。」
「……」
「哇靠,這篇寫的這麼爛還排在第28名。比我寫的爛多了,憑什麼我的就沒排上。趣味的編輯都是些什麼水平啊。」
「就是,你看第20名的這篇,絕對沒我寫的好。」
「同意,可能是我寫的寓意太深奧了,編輯們看不懂。」
「對,對,對!我的也是。早知道就應該寫得淺顯一些。」
「我說樓上二位,知道『要臉』二字怎麼寫嗎?」
有人實在是看不下去了。
……
在讀者們興奮或是失望之後。越來越多的讀者,感覺到自己似乎是忽略了什麼重要東西。
是什麼呢?
「哎,哎,哎。我說大家別扯那些有的沒的了。快看看排名第一的作品署名,鄭潔。難道是鄭老?」
「我也注意到了。我想應該是同名同姓吧。鄭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