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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傳統戲的經典唱段。
整個晚會,讓季宇寧覺得,在這兒待兩個多小時,真是不值。
10月2日開始,朱琳連續要參加晚上的話劇演出。倆人又住回季宇寧父母家了。
10月3日,週二。
當天發行的《人民文學》第10期上轉載了季宇寧的詩《一代人》。
因此季宇寧也收到了樣刊和稿費單。
稿費只有兩塊錢。現在的詩歌的稿酬仍然還是按照20行算1000字,所以他這首詩頂多能算到五行,也就是頂格稿酬的四分之一。
不過這大半個月來,已經有幾十家雜誌和報紙轉載了他這首詩。
後來轉載他這首詩的報刊雜誌,他自己都算不清楚了。
這首詩的轉載給他帶來了100多塊錢的稿酬,每一次轉載的稿酬也就是一兩塊錢。
對於這一期的《人民文學》雜誌,季宇寧最關注的是,在這期雜誌上,公佈了首屆全國優秀短篇小說評選方法:
“評選的範圍,是1976年10月至1978年12月之間發表的短篇小說。
採取專家與群眾相結合的方法。熱烈歡迎各條戰線上的廣大讀者積極參加推薦優秀作品。懇切希望各地文藝刊物、出版社、報紙文藝副刊協助介紹、推薦。
最後,由本刊編委會邀請作家、評論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在群眾性推薦與評選的基礎上,進行評選工作。”
評選辦法中提到,“凡參加推薦與評選的個人或集體、單位,要將意見填入評選意見表,或另紙寫出寄給《人民文學》編輯部。”
評選意見表中,除了填寫推薦篇名、作者、發表時間及報刊名稱、評選意見,還必須填上推薦人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職業,保證投票出自個人意願,這意味著投票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最大限度保證投票的有效性。
這次評選活動是1978年6月份由即將出任《人民文學》雜誌社主編的李季首先提出建議,經過全國作協批准,由《人民文學》雜誌主辦。
這是全國作協歷史上第一次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的評選活動,評定方式由讀者投票與專家審定相結合,並專門成立了包括茅盾、周揚、巴金等23位著名作家在內的“一九七八年全國優秀短篇小說評選委員會”。
前世,經過歷時四個多月的評選,截止到1979年2月10日,《人民文學》雜誌社編輯部共收到讀者來信一萬零七百五十一件。
1979年3月6日,短篇小說評選委員會最終確定了25篇優秀短篇小說。
1979年3月26日,《人民文學》編輯部在京城新僑飯店舉辦了短篇小說頒獎大會。
這一獎項持續多年,1986年後併入魯迅文學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