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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說的這個人,指的自然是阿斌。
看到阿斌居然在筆記本的記錄裡,我當然會感覺到詫異。
不過,在短暫的詫異之後,我就收斂了心緒。
然後,快速移動視線,看向了有關阿斌身份資訊的記載。
原來阿斌全名叫做張斌,東山省煙城人。
職業小偷,技術精湛。
在碣石鎮活躍了好幾年,具體是什麼時間加入的南河幫未知,不過在南河幫的老大卻是貪狼。
這個時候,可能會有人疑惑,阿斌並不是南河省的人,為什麼可以加入南河幫?
其實,南河幫只接納南河省的人,只是南河幫成立之初為了增加幫派凝聚力,定下的一個規矩。
在南河幫起勢以後,這個規矩就可有可無了!
為了升級擴充速度,增加幫眾數目,崛起以後的南河幫,吸納幫眾根本不管地域。
只要是想混江湖的人,南河幫一律來者不拒。
所以,除卻一部分核心人員,來自南河省。
南河幫內的其他弟子,基本上是來自五湖四海。
在這種情況下,阿斌這個來自東山省的人能加入南河幫,也就不奇怪了!
只不過,阿斌加入南河幫的原因,並不是我需要關注的重點。
我需要關注的重點是,阿斌在南河幫接連犯下的罪行中,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
他是參與了在梟哥場子裡的搗亂計劃,還是參與了七月箱包店的縱火行兇案,亦或是參與到了楊雪琴和吳麗麗兩人的蹂躪虐待案。
可能是我的主觀意識在作怪,我希望阿斌犯下的事情是第一件。
因為,我腦海裡一直閃爍著阿斌的身影,他看起來並不像是一個窮兇極惡的人。
而且,他還有一個坐輪椅的弟弟。
如果阿斌犯下了後兩件事,我絕對不會放過他。
阿斌要是出了事,他弟弟阿亮怎麼辦?
可畫貓畫虎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我又不是阿斌肚子裡的蛔蟲,不能僅憑阿斌的面相以及對阿亮的同情,去判斷阿斌做過的事情。
一切,都得用事實來說話。
否則,我怎麼對得起秦七月,又怎麼對得起楊雪琴和吳麗麗。
便在這種複雜心緒的籠罩下,我的視線繼續下移。
我想看看,阿斌到底做了什麼!
然後,我便如釋重負的鬆了一口氣。
阿斌做的事情,不是第一件,也不是第二件,更加不是第三件。
我只能說,大雄和阿鴻兩人進行調查的時候,實在是太認真了!
事無鉅細,即便只是稍有關聯,都被他們給記錄了下來。
而阿斌做的事情,就不是特別緊要。
說起來,我還知情。
當初,七月箱包店被人縱火行兇,秦七月吸入大量濃煙,導致了昏迷。
還是我,不惜以身犯險把秦七月給救了出來。
之後,秦七月需要在醫院裡面進行休養。
可七月箱包城的開門營業卻是不能耽擱,於是,秦七月就把這件事情拜託給了我!
在我代替秦七月管理七月箱包城的時候,曾經與阿斌碰過一次面。
那個時候,我還以為阿斌是做生意,做到了秦七月的箱包城。
畢竟,箱包城人流巨大,很方便阿斌行竊。
直到今天我才知道,阿斌光顧七月箱包城,並非是偶然,而是必然。
阿斌正是在貪狼的安排下,才去箱包城行竊的。
這也是貪狼想出來的一個,破壞箱包城經營的計策。
試問去箱包城買箱包的人